湖北黄冈开审唐文涉黑团伙案 11人被控12项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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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7:2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楚东 通讯员陈峰华 林志红) 备受黄冈各界关注的唐文涉黑团伙案,昨日起在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唐文为首的11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12项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2月6日,被告人唐文、吴胤鑫、项红光因赌博输掉1.2万元
2002年底至2003年6月,与他人共同经营液化气业务的唐文为垄断市场,牟取暴利,安排人员在城区有关路段日夜巡查,并采取恐吓、殴打手段,限制运气工人出城灌装液化气。另外,唐文还组织十余人持刀将某液化气站2名保安砍伤。 另据公诉机关指控,为实施非法垄断经营、控制有关市场,遭唐文团伙殴打、威胁的达10余人;为强索赌债和牟取非法钱财,非法拘禁他人3起7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起;持枪故意伤害他人1起;持械故意毁损他人财物1起;为增强“实力”,该组织非法买卖枪支3支、子弹10余发;多次在公共场合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寻衅滋事造成多人受伤。 公诉机关认为,唐文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成员众多且固定,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黄州城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按各自所犯罪行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冈市、区两级政法机关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旁听,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