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特大杀人案犯邱兴华获死刑 当庭表示将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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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8:35 西部网 | |||||||||
法庭举证 邱兴华杀人案:法庭举证 作案工具 西部网讯 今天下午,陕西法官宣判,邱兴华杀人案,抢劫案已经确认。现在宣读合议结果,邱兴华抢劫、杀人罪数罪并罚,宣判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如不服判决,十日内可以上诉。 邱兴华被押出法庭前,表示将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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