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大事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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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03: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2000年 ●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要求为谈判制定一项有效的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设立一个特设委员会。联合国随后成立了特委会和相关的政府间专家工作组,负责谈判《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03年 ●10月1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谈判工作特设委员会第七届会议在维也纳国际中心结束,会议最终确定和核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草案。 ●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Anti-Corruption Convention。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项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 ●12月9日至11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墨西哥召开的高级别政治会议上开放给各国签署,并在第30个签署国批准后第90天生效。 ●12月10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约》。 2005年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66条第2款的约束。自此,中国已经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 ●12月14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 2006年 ●2月12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内容除序言外共分8章、71项条款,包括总则,预防措施,定罪、制裁、救济及执法,国际合作,资产的追回,技术援助和信息交流,实施机制以及最后条款。《公约》涉及预防和打击腐败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国家政策和社会舆论等方方面面,是一个重要、全面、综合性的反腐败国际法律文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