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第一贪护黑内幕:纵容手下抢枪抢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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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1:09 中国煤炭报 | |||||||||
郴州“三不倒”纪委书记与黑恶势力示意图 被护矿队打伤的村民,上图为医生取出的钢珠李根摄 被“刘氏集团”销毁的栗源镇安顺煤矿 李根 摄 梅田镇村民被“护矿队”打伤致残成了植物人 李根 摄 从2002年开始,曾锦春越来越频繁地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有多位受访官员说,一些官员因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他而被“双规”调查,或因得罪其本人而被调查和威胁。“这些官员本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怕他。”一位官员说 黄生福开始招兵买马,将周边社会闲杂人员纠集起来,头戴钢盔,统一着装,成立“护矿队”。黄手下的队伍慢慢地壮大起来。有时,“护矿队”手持猎枪、火铳、钢刀,在矿
2005,王刚军等人开着三辆车带领60多人手持猎枪、钢刀浩浩荡荡来到梅田镇龙村村温塘水煤矿强行收取“资源费”。梅田派出所干警赶到并押回派出所进行审讯。下午,王等人带领上百人围攻梅田派出所,要求放人还枪。派出所最后不得不放出肇事者,还回枪支。 龙村村民说,今年上半年,“护矿队”在该村进行了“大扫荡”,砸掉村民房子的门窗,将屋瓦掀开。 怕事的老板给他们支付每吨30元的“资源费” 曾锦春庇护下的“护矿队”打残村民、滥杀无辜、扫荡交警队、砸毁警车、围攻派出所,无恶不作,却又“谁也奈何不了”。“曾矿长”,这是湖南郴州民间对曾锦春的别称。这位郴州市原纪委书记不光管干部还管矿,因为他曾是郴州市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独揽矿权于一身。 今年9月19日16时10分左右,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此时,曾锦春距离退休年龄只有一个多月。 曾锦春在郴州有“曾矿长”和“曾大人”之称,被老百姓称为“郴州第一贪”。其在当地造成的恶劣影响比先前被揪出的湘南巨贪、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过去几年中,郴州矿难不断,事故次数之频繁、矿主盘剥手段之恶劣,多次引起全国关注。 贪官垮台,郴州人民奔走相告,举城鸣放烟花爆竹以示庆祝。但鲜为人知的是,曾锦春长期被举报和该市黑恶势力关系亲密,被指是郴州“护黑巨伞”。 “这是对矿工生命不负责任!验收无效!”面对郴州市矿山的假整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发火了!分管矿山工作的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却不当回事,该整顿的没有整顿,该关闭的没有关闭,“矿难”仍在继续。 “你这个矿是怎么通过验收的?连个整改方案都拿不出来,没有资金预算,没有项目安排,没有整改期限和责任人,根本就没整嘛!糊弄谁呀?这是对矿工生命不负责任!验收无效!必须重新验收!”2005年11月11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浆水乡荣福煤矿,带队来这里进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督查工作的李毅中,义正辞严! 如果不是李毅中的到来,湘南群山包围中的浆水村和没有执照的荣福煤矿,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正是这个煤矿,频繁制造了拖欠民工工资、矿难、水田塌陷等事件。由于其老板黄生福与曾锦春过往甚密,浆水村第11村民小组组长黄元勋掌握了一些间接证据之后,花费5年多的时间举报曾锦春为“恶矿的保护伞”。今年4月份,黄元勋在举报无果、屡遭威胁后,写了四份遗书,把其中一份寄给湖南省省委书记张春贤,希望新上任的省委书记能看到他的村庄里正在发生着的一切。 出生于郴州汝城县的曾锦春,是郴州官场“本地派”典型代表。他早年在老家任职,后出任临武县县委书记、郴县(后改为郴州市苏仙区)县委书记,之后调任郴州市国土局局长。1995年2月,曾锦春调至郴州市纪委,很快即担任市纪委书记。 曾锦春担任郴州市国土局局长,始于1991年前后。当时,该职位掌控着郴州市矿山开采的许可大权。利用这种权力的便利,曾锦春结识了一大批当地矿主,同时摸清了矿山的种种“内幕”。 据郴州一位官员介绍,在当时,曾锦春每审批一家矿井开采,都有一个“奇怪”的要求,就是必须与该矿的矿主见面,“这些人没过多久就都跟他成了朋友,经常在一起玩”。不过当时并没有受贿和徇私的传言出来。 1995年开始,小煤矿已经遍地开花,呈失控之势。“突如一夜春风来,千矿万矿遍地开”。由于能源价格暴涨,开矿成为暴利行业。2000年以来,资源型产业对郴州工业的拉动高达80%左右。在当地人的描述里,农民肩扛一蛇皮袋子钨砂下山,就能换回一大摞钞票。煤炭价格从120元/吨涨到了400元/吨,钨矿砂从3万元/吨上涨到超过14万元/吨。此时,正是曾锦春从市国土局局长升任市纪委书记之际,从这一年开始,曾锦春越来越频繁地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 实际上,在当地,已形成由多名官员组成的官煤网络图。黑矿利益链隐于郴州官场,纪委书记“庇护”,原市委书记“不为”,宣传部长充当“矿难新闻灭火队长”。 作为“老郴州”,曾锦春在矿山的影响力早已形成,且其进入郴州市委常委的时间早于后来的市委书记李大伦,因此,在“势力范围”的划分上,李大伦并未过多地将手伸向肥实的矿山,而是将视线投向了市政工程。李大伦的“可治而不为”,构成了李、曾对城建、矿产两块资源分而食之的鼎立之势,“曾书记”也由此成为人们每每提及的“曾矿长”。当地人称,李大伦和曾锦春之间的关系是两人互相卖面子。 据湖南省驻郴州调查组查实,在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的受贿款中,也有一笔和矿山有关。永兴县铅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彦富,这位省人大代表曾向李大伦行贿800余万元。在李大伦之后落马的郴州市国土局党组书记杨秀善,也被指插手非法煤矿经营。 举报人黄元勋说,荣福煤矿的内部股东曾吹牛,“你去告,告也没有用。我们矿主与市纪委书记关系铁得很,你告不下”。 有意思的是,曾锦春曾经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要大力整治官员入股矿山。根据去年郴州的一份报告,截至2005年6月20日,郴州市共查出38名干部参股办矿。其中,桂阳县政法委副书记邓启洪被“双规”,煤炭石墨管理局安监股股长罗宝辉、副股长谭雄柏、雷小保因入股非法煤矿被处分。 郴州市纪委曾大张旗鼓地打击“官矿勾结”,一些想从中分一杯羹的“小干部”被清理后,曾锦春成了该市“名副其实”的“矿老大”。被称为“矿难新闻灭火队长”的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在第一时间对矿难消息进行封锁后,可获得矿山的干股或现金回报。 郴州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2002年被李大伦提拔进入郴州市委常委班子,协助一位副市长分管矿山。分管矿山让樊甲生找到了一条生财“捷径”。永兴县副县长周湘安在樊甲生升为市委常委后主动离职,利用樊甲生掌管矿山大权之便,先后在永兴县塘门口镇开办了4个煤矿,随后,又将这些办矿手续高价转让,获得巨额回报。同时,樊甲生的妻弟也依仗其权势在资兴市境内开办了2个煤矿。矿山成为樊甲生牟利的来源,在樊甲生升任市委宣传部部长时,仍没有放弃过这块肥肉。自2005年5月至案发,樊甲生担任市委宣传部部长期间,被新闻界称为“矿难新闻灭火队长”。当一些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发生矿难事件后,樊甲生常常要求在第一时间对消息进行封锁,而后可获得矿山的干股或现金回报。 在此之前,郴州一场清理整顿“官煤勾结”的行动中,郴州市556个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仅有21个,但有多少非法煤矿,没人能够说清。 郴州市纪委成了曾锦春的“东厂”,敢与他争利的党员、干部,一律“双规”。不仅如此,曾锦春还爱“开条子”、“挂牌子”。 从2002年开始,曾锦春越来越频繁地借助“双规”手段,参与矿产利益的控制与掠夺。有多位受访官员说,一些官员因不愿将煤矿审批权交给他而被“双规”调查,或因得罪其本人而被调查和威胁。“这些官员本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怕他。”一位官员说。 不过所有受访官员都承认,其人“曾矿长”的名号绝非浪得虚名。在郴州官员和市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全市的矿都归他管。”曾锦春利用市纪委书记的独特权力,要挟各县、局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 桂阳县某乡镇一位官员向办案人员公开过一张纸条。在这张纸条上,曾锦春批示让该官员划块地皮给一位农民来挖煤。 据了解,宜章县浆水乡新华煤矿和义强煤矿因为争夺资源,重叠开采,曾多次发生冲突,分别上书给曾锦春,他也先后作出相关批示。而后,这位纪委书记做出让两边都感到惊讶的事情,就是两边贿赂通吃。 老百姓有一个普遍说法是,只要给曾送钱,就能拿到他的批条,没有办不成的事。黄元勋在受访时说,要想无证开采,必须取得曾书记的帮助。 恶矿,有别于黑矿,是指那些有权力背景的矿。按照当地人的说法,曾锦春一直以不同方式参与当地“恶矿”的掠夺。一些煤老板表示,若能和曾锦春搭上关系,采矿就方便得多,甚至还有一些自称是曾锦春亲戚的人叫卖煤矿采矿证。 与“批条子”相呼应,曾锦春另外一个被广泛恶评的手法便是“发牌子”。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作为与权力安排、与煤矿行业完全无关的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竟然是郴州煤矿整顿小组的组长。在其与煤矿的关系之外,一些关联可以看得更为清楚。在郴州,一些企业的门口挂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的铜牌,而落款竟是与“经济发展环境”并不相干的郴州市纪委。凡是挂上这样牌子的企业,一个最大的“实惠”是其“经营环境”直接受纪委保护,公、检、法都不得干扰,因此每一块铜牌价值40万元,仅此一项,曾锦春管理下的郴州市纪委就年入1000万元以上。 此外,曾锦春还有多名亲戚非法参与煤矿经营。临武县地矿局副局长蒋贤儒说,他们曾先后5次炸掉了曾锦春妻兄唐荣的非法矿。“有曾锦春作后台,唐荣成为整顿非法盗采的难点。”熟知内情的原临武县领导回忆说,曾夫妻两人多次打招呼,使唐荣盗采点无法禁绝。 该县水东乡一煤矿股东说,他投资的矿三次矿难造成至少死亡10人,但依旧出煤,“就是因为曾的照顾,他至少受贿12万元”。 被控矿主送了100万元给曾锦春后很快就回家了,原先被市纪委文件认为因违法而“无效”的租赁承包合同又成了“有效合同”。 1999年底,原广东省梅田矿务局将一个煤矿移交给宜章县政府,县政府则委托浆水乡和县国资局对该矿招标租赁承包。2000年1月27日,宜章县国资局、浆水乡政府联合发布招标公告,次日招标报名。 “这份租赁承包招标公告的发布日期是2000年1月27日,次日上午才贴出来的,下午就开标了。”黄元勋告诉记者,在各方面来不及参加竞标的情况下,县国资局和乡政府就将价值数千万元的煤矿以450万元的价格租赁给一个叫黄生福的邻村人开采18年。 黄元勋和其他村民困惑黄生福的消息灵通和政府部门的高效率,直到浆水乡一位副乡长向他透露说:“去年人家黄生福就给书记邓高源送了13万元‘好处’,算了吧!你还是把心思用在其他地方去!” 黄元勋很快把这一内部信息写成举报信送到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案头。郴州市纪委介入后,浆水乡原党委书记邓高源因接受黄生福贿赂13万元被判入狱,黄生福也受到控制。 2000年5月8日,郴州市纪委就梅田三矿招标一事下发“郴纪函[2000]06号”文件,在文件中明确指出:招投标中有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建议宜章县依法解除所签的租赁承包合同,并重新进行租赁承包招标。 接近黄生福的人告诉记者,黄曾抱怨他在郴州某宾馆被控期间,不能看电视、不能打电话,就连洗脸刷牙、上厕所都要请示办案人员。有一天,一个办案人员开导黄:“你有朋友认识曾书记吗?找一下关系经过他同意我们可以放你出去。”那人边说边给黄手机让他与家人联系。 当天下午,黄生福的弟弟黄生文等人就来到了宾馆和他商议对策。黄生福指示黄生文通过姚光泽向曾锦春送去100万元,随后黄生福安然无恙地回到家里,继续履行那个煤矿租赁承包的合同,并改名为荣福煤矿。 “黄生福的后台硬得很,乡党委书记都没有出来他却先回家了,是市里大官在帮他。”从那以后,村民纷纷传言。 黄生福的朋友透露说,曾锦春暗示黄生福起诉宜章县国资局以及浆水乡政府,郴州市纪委也好顺势解除曾发布的“郴纪函[2000]06号”文件。 2000年5月15日,黄生福诉称:宜章县国资局、浆水乡政府于2000年1月28日与我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书,我依合同交纳了租赁费450万元及管理费23万元。但宜章县国资局、浆水乡政府未依合同将三矿的财产设备履行正式移交手续,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依法履行合同。 为了不过分刺激县政府,黄生福放弃对未正式投产期间的损失索赔,还主动承担本案诉讼费39012元。 调查得知,曾锦春亲自出面指使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长李宗苏以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案下达了“(2000)郴经贸字第17号”民事调解书,将市纪委宣布的无效合同变成了有效合同。 黄生福经营的荣福煤矿正赶上一个好时候。中国能源供应日趋紧张,煤炭成为不折不扣的黑金,价格比前几年上涨十几倍,年产量10万吨的荣福煤矿像一座金山。 此后,黄生福对曾锦春开始千恩万谢,对其称兄道弟。据荣福煤矿股东之一邱建文透露,黄生福除向曾锦春行贿100万元外,每月还给曾送去20万元,曾锦春的儿子在日本留学也由荣福煤矿支付全部费用。 曾锦春庇护下的“护矿队”打残村民、滥杀无辜、扫荡交警队、砸毁警车、围攻派出所,无恶不作,却又“谁也奈何不了”。 黄生福跟曾锦春搭上关系后,在当地可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2000年前后,黄生福接手前的煤矿是个烂摊子,没有得到安置的矿工还在矿上坚持要求国家赔偿,浆水村的赔款问题依然纠纷不断。 黄生福接手后这些问题很快被摆平,他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单有效——不走就打。矿工们很快走得一干二净。村民们说,黄生福开始招兵买马,将荣福煤矿周边的社会闲杂人员纠集起来,头戴钢盔,统一着装,成立“护矿队”。黄手下的队伍慢慢地壮大起来。有时,“护矿队”手持猎枪、火铳、钢刀,在矿区进行“军事演习”以示威力。 “护矿队”专门对付荣福煤矿周边那些小煤窑,从小煤窑那里收取所谓的“资源费”,每吨30元。听话的煤矿老板可以长期采煤,不听话的煤矿老板轻则遭威逼恐吓,重则被暴力镇压强行赶走。起先,“护矿队”只在浆水村附近一带活动,后来,活动的范围慢慢扩大。到了2003年,“护矿队”活动的范围辐射到10多公里以外的梅田镇龙村村。 “我跟黄生福没有任何恩怨,他指使七八个人对我大打出手。”在宜章县一出租屋养伤的梅田镇龙村村的曾远祥躺在床上泣不成声。 2006年4月24日下午,曾远祥在宜章县城银行取了1万元准备给矿工发薪水,并租了一辆车往煤矿赶。来到梅田镇石字岭,曾远祥走下车,一辆跟随而至的面包车猛然停住,跳下七八个手持猎枪、钢刀的汉子。 “那就是曾远祥!”“护矿队”成员王志军喊道,“站住!不许跑,否则开枪了。”听到喊声,曾远祥知道是“护矿队”又来找麻烦了,赶紧往村子里面跑。“砰”地一声,他左臂中弹。“当时我的左臂一阵麻木,鲜血顺着手臂往下流。”曾远祥回忆道。接着他又中四枪,当时,100多颗钢珠扎在体内,至今还有60多颗钢珠留在体内没有取出来。 曾远祥跑了300多米后倒在附近的田里。这时,“护矿队”的王志军、王美东等人寻着血迹找到了倒在田沟里的曾远祥,对其连砍10刀,并搜走1万元钱后逃之夭夭。 此前,“护矿队”多次到曾远祥开办的煤矿收取“资源费”,曾远祥组织村民将他们赶回去了。王志军等人觉得有失面子,终于在4月24日将曾砍倒。 尽管宜章警方对曾远祥被砍的事情展开调查并抓获部分人员,但“护矿队”还是对外放风:今后谁拒交“资源费”就和曾远祥一样下场。 记者在当地收集和记录了黄生福的“护矿队” 6年来的恶霸行为—— 2004年10月5日,梅田镇梅田村村民李严兴被“护矿队”成员打成重伤,构成二级伤残。 2004年11月24日下午,“护矿队”成员将梅田村李辉手脚砍断,李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儿子被害时才18岁,”其父李格军向记者哭诉。李辉性格温和内向,从不惹事,当时正在跟人家学开车。当地政法机关为了社会稳定答应要对方赔偿7万元,后来1分钱都没有拿到。 2005年8月10日上午,王刚军等人开着三辆车带领60多人手持猎枪、钢刀浩浩荡荡来到梅田镇龙村村温塘水煤矿强行收取“资源费”。十多分钟后,梅田派出所干警赶到,捉获几名没有来得及逃走的肇事者,并押回派出所进行审讯。下午,王刚军、王强军等人带领上百人围攻梅田派出所,要求放人还枪。派出所最后不得不放出肇事者,还回枪支。 次日晚上,王刚军、王强军又带领数十人持枪来到温塘水煤矿将矿工全部赶走。 “自从那晚逃出后我就没有回到矿里了”,煤矿股东黄海国告诉记者,他的矿被抢去,数百万元打了水漂。 2006年4月3日,“护矿队”王强军的广东朋友酒后无证驾驶,被执勤交警发现,将车扣下,把人带到县交警大队进行处罚教育。王强军得知情况后大为恼火,派上百名社会闲杂人员扛枪持刀冲到县交警大队一顿乱砸。 “经过调解,对方答应赔偿我们一辆新车和被打伤两交警的医疗费。”宜章县交警大队副队长罗广忠告诉记者。但曾锦春插手打招呼后,队里只收取对方2000元赔偿,而直接损失超过了4万元。 龙村村民说,今年上半年,“护矿队”在该村进行了“大扫荡”,砸掉村民房子的门窗,将屋瓦掀开。怕事的老板给他们支付每吨30元的“资源费”,胆大的老板白天休息晚上开采,胆小的煤矿老板则干脆把矿关闭自己外出打工。 曾锦春倒台后,黄生福也销声匿迹,不知去向。(记者黄雄 通讯员李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