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一起持枪入室抢劫团伙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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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2:4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奎)今天上午,本市最大一起持枪入室抢劫团伙被带至市一中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该团伙在6个多月内跨三省市疯狂实施19次入户抢劫,其中14次持枪抢劫,15次将被害人捆绑后实施抢劫,砍伤、扎伤6名被害人,抢劫金额达70余万元。
记者上午了解到,该团伙成员程军、王刚等7人涉嫌抢劫、故意伤害、盗窃三项罪名。上午有超过6名的律师出庭为他们辩护。起诉书长达11页,对于指控事实,程军、王刚等人对主要事实供认不讳。 据公诉人称,2005年3月至同年9月的6个多月时间内,程军、王刚等7名被告人预谋抢劫,事先踩点并持刀、斧、匕首等凶器入户抢劫,分别在河北、北京、辽宁等三省市疯狂作案19起,其中14次持枪抢劫,15次将被害人捆绑后实施抢劫,4次砍伤、扎伤6名被害人。 在7名被告人的抢劫行为中,被告人程军参与全部抢劫,共抢劫财物合计人民币70余万元;其他被告人参与抢劫6起到15起不等,抢劫所得财物合计人民币6.94万元到55.2万元不等。 据记者了解,该抢劫团伙使用的主要是钢珠手枪及小口径手枪。在大多数指控事实中,这一团伙均携带了手枪作案。 此外,该团伙还涉嫌一起故意伤害犯罪。据指控,2004年5月17日,被告人王刚等人在辽宁省阜新市某歌厅与叶某、郝某发生口角并打斗,致叶某、郝某重伤。 法院今天没有对此案作出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