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有7个警务航空队近20余架警用直升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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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6:5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目前,中国已经有七个警务航空队,各类警用直升机近20余架。在执行各类警务任务中,充分显示了警航机动灵活的特点,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武汉市公安局于1993年12月,配备了中国第一架警用直升机。在1998年执行抗洪抢险救灾任务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洪救灾先进单位”。
郑州警务航空队在对付绑架、抢劫等暴力刑事犯罪分子过程中进行快速、准确的跟踪、搜索和抓捕,对火灾、洪灾、爆炸等重大事故,及时、准确地掌握最新动态并进行现场指挥和急救,成为一支打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 广东警务航空队在执行打击犯罪、追捕逃犯、维护治安、控制局面、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春运期间,承担了对广州市的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的路面高空巡逻监控任务。 深圳警务航空队配合地面警力进行空中监控交通、缉毒、打击制贩假钞和假烟、追捕逃犯、监视犯人转移等飞行任务。 三门峡警务航空队除承担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空中巡逻执勤外,还承担了处置突发事件和森林火灾监测等,形成立体式、网格化快速反应机制。 随着中国警用航空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为进一步适应公安机关新时期的历史任务的需要,在未来几年内中国警用航空将有一个持续发展时期。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沈阳、大同、大庆、杭州、宁波、昆明、陕西、内蒙古、西藏等省市也着手启动警用航空建设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