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构筑新体系全方位围剿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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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8:3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杨维汉 魏武 刘晓莉) 中国官员24日在此间举行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届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上说,中国正在全面勾画依靠民主和法制的多管齐下的防治腐败的完整体系,这一体系将最终达成对腐败的“全方位围剿”。 作为中国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决策,2004年举行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宣布,中国将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此后,体系建设成为中
“预防腐败必须坚持全方位围剿的‘体系反腐’战略,”出席此次年会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华说,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远比惩治腐败现象要艰难得多,复杂得多,意义也更为重大。 在这次年会上,如何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为来自137个国家和地区的总检察长、司法部长、内务部长、监察部长、反贪机构负责人和国际组织领导人讨论的焦点。 王振华说,腐败犯罪中呈现的“同一岗位前‘腐’后继、窝案、串案增多等严峻的现实,进一步暴露了单纯依靠打击的弊端。” 目前,中国反腐败战线形成的一种共识是,腐败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打击不是治理的唯一手段,只有将打击与预防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标本兼治。王振华分析说,权力、动机与机会构成了腐败行为的本源,只有将这三个成因逐一瓦解,才能彻底切断腐败行为发生的链条,从根本上遏制和防范腐败的发生。中国当前推行的在统一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理念,着力于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加强预防腐败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以及完善多层次的监督体系,进而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不能腐败”的制度防线和“不敢腐败”的监督防线。 王振华说,随着“从单纯依靠打击到多管齐下全方位围剿腐败的高压态势”的初步形成,中国的反腐工作已经进入了“体系反腐”的新阶段。 王振华说,中国预防腐败必须要走开放型的社会预防之路,“要吸纳多层次的反腐主体,才能实现预防的广度和强度”,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开展这项工作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