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惩治和预防综合治理官员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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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9: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河北香河10月25日电 (记者刘晓莉、杨维汉) 中国最高检察机关官员表示,中国坚持惩治和预防并举,注重贪污贿赂犯罪预防,综合治理官员腐败问题。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此间召开的“国际反贪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上说,中国检察机关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依法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同时,开展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推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振华说,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远比惩治腐败现象要艰难得多。打击绝不是治理的唯一手段,必须将打击与预防有机结合,打防并举,实行综合治理。 他说,真正科学的反腐策略必须从分析腐败产生的成因入手,循着腐败行为的发生过程建起防线,将其成因逐一瓦解,彻底切断腐败行为发生的链条。 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和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统计,2003年以来,中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67505人。中国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共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对策建议35834件,应邀举办廉政法制讲座44410次,同时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有效遏制行贿活动提供了机制保障。 据介绍,反贪污贿赂局是中国政府为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而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的一个重要机构。目前中国各级检察机关均设立反贪污贿赂局,反贪工作人员达到36000多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