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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总会犯罪档案:少女将最宝贵东西廉价出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4:01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东方言

    诚然,各式各样的夜总会,对于活跃市场经济,繁荣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解决社会待业人员,增强国家税收等方面都起到一定的作用。然而,夜总会由于诸多原因,出现的种种弊端也不可忽视。

  柔情的“小偷”

  一位过去在南方夜总会打工、干过坐台小姐、现已是个体服装老板的李淑兰神秘地告诉笔者:“一个青年姑娘(处女),一旦图新鲜或为了金钱,斗胆跨进夜总会里混,就意味着把少女最宝贵的东西廉价出卖给男人们!”这也是她坐台3年的亲身体会吧。

  钱是夜总会大多数“坐台小姐”的惟一目的。

  年仅18岁已在夜总会打工一年多的王芬因为嘴甜,颇能讨得大哥、老板的欢心,一天晚上8时许,她陪一位年已5 4岁的石姓包工头“坐台”,一进入KTV包厢,在暗淡的灯光下,王芬就以娴熟的动作对石包工头频频进攻,这个农民出生、家中有个老态龙钟的妻子的包工头春心躁动。对方情欲难忍时,王芬提出:“先给200元小费,我俩今晚随便怎么玩都行。”石包工头慷慨付款。见过客人的“大方”后,王芬又嗲声嗲气道:“我本来有间租赁房,但是三个月没有交房租了,房东要把我赶出来,还要扣押我的东西,你能不能帮我把三个月的房租交了?”

  “三个月多少钱?”

  “不多,就300元钱。”王芬在石包工头脸上一个深吻,“大哥,给我吧,给我吧!”石包工头经不起王芬的柔情进攻,如数付钱。

  正当石包工头与王芬亲热时,她又表示想当石包工头的情人,为了方便联系,王芬要求石包工头给自己买部手机…… 就这样,王芬使出浑身解数,一次坐台下来,虽然只收到夜总会老板两个半小时的50元钱的坐台费,但从石包工头手中获得小费200元、房租费300元及价值1300元的手机一部。

  然而,第二天晚上,当石包工头再次光顾这家夜总会时,夜总会老板却告诉他:“王芬不是我们厅子的小姐,她是个专打游击的串台小姐,今晚在这家,明夜去那厅,没有固定的场所,你很难找到她哟!”

  石老板仍不死心,又按给王芬配备的手机号码打手机,然而,手机总是“占线”或“不在服务区”。

  正在石包工头沮丧、赌咒王芬时,他哪里知道,王芬却在另一家夜总会包厢里与另一个大哥表演着更为精彩的骗局呢!

  在夜总会灯光昏暗的KTV包厢里,总想占“便宜”的客人在周身散发出少女青春活力的小姐身边,往往手脚不规矩,在小姐身上抓摸时,有的小姐也顺势在客人身上抓摸,这时客人的钱包、手机、钞票等贵重物品也常常不翼而飞。得手后,小姐便以“回电话”、“要饮料”、“方便去”为幌子脱身溜出包厢,将钱物转移到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小金库”,然后迅速回到包厢,温柔地依偎在客人的怀抱里。事后,当客人发觉自己的钱物丢失,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有位42岁的税务干部,在包厢里一阵温情后,发现身上1490元现金不见了,立即叫来“领班”打开电灯帮助寻找,小姐表现得更加着急,几次主动要求“搜身”。这倒让客人过意不去,连声道歉,此时此刻,小姐却是“面带愁容心欢喜 ”!

  有位纸厢厂的青年厂长,为招待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酒醉饭饱后,来到长江之滨的一家夜总会“高兴高兴”,两个小时后,当结账时,一掏钱包,才发现身上的3200元现金不知在哪里掉了,这时,坐台小姐也早已不见踪影,厂长只好挂账,翌日再补缴台费。

  更有一位个体企业姓叶的老板,独身出差来到一县城联系产品后来到当地一个豪华的夜总会消费,结果被两个坐台小姐灌醉后,盗走4万元现金。

  其实,警方掌握的在夜总会遭遇柔情小偷的人只是冰山一角,而在包厢中的温情柔乡里被扒、被骗、被盗、被抢而既不愿意报案也不敢报案的老板、大款又有多少呢?!

  纹身的未成年少女

  夜总会的打工妹流动性大,她们身带现代化的通讯工具,随时听从各家夜总会老板及同行的召唤。她们也有较为固定在一家夜总会坐台的,也有的打工妹为节省开支和消费,食宿在夜总会里,每月老板付给五六百元不等的“坐台费”,有的则在外租赁房间,便于单独与“大哥”幽会。每个长期坐台的小姐,都欲寻找一两个大老板、大款做“后山”,当“摇钱树”,甘当小情人或二奶。

  年仅16岁的初中生洪霞放晚自习回家路上遭到歹徒强奸。虽然,公安机关抓住了色狼,但此案在学校、街道闹得沸沸扬扬,她只好含泪辍学跑到广州打工。当身上带的600元钱花光后,她胆怯地走进一家夜总会……

  洪霞虽然不会跳舞,但她却有一副好嗓子,一些流行歌曲在学校读书期间就会唱了,在这里正可大展歌喉,再加上她有一副楚楚动人的身材,很快赢得了大款、老板们的青睐,他们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在暗淡的包厢里搂住她,一张张沾有汗液的大额钞票塞进她的高统丝裤里和内衣下……

  获得“高薪”后,洪霞及时行乐,用高档服装、金银首饰、进口

化妆品,精心把自己包装起来。然后,再去和大款们进行钱色交易。

  一天晚上,一位30多岁的青年男子趾高气昂地来到了这家夜总会,对女老板说:“给我请一位最靓的小姐,坐台费加倍!”

  女老板十分机灵,急忙将16岁的洪霞推到了隐蔽的包厢里。第二天、第三天晚上,这个青年都来到这家夜总会,指名洪霞坐他的台。

  此青年叫张海,是当地做钢材生意的大老板,腰缠万贯,早就结了婚,并有一个5岁的小女儿。这些情况洪霞第一个晚上就知道,但她对“海哥”有了好感。

  第四天晚上,张海又来到夜总会,一把将洪霞搂抱着走出了夜总会,上了一辆豪华轿车,一直开到郊外一幢两楼的豪华

别墅,将一串钥匙轻轻放在了洪霞的手心中。洪霞看着这幢小洋楼,仿佛是在做梦一般,之后,张海又给洪霞配置了手机,以便随时保持联系。从此,洪霞当上了这位钢材老板的小情人。

  洪霞为了表示对海哥的忠贞不渝的爱情,在张海的蛊惑和山盟海誓下,忍着剧烈疼痛,用利刀在自己的右手臂上纹了一个深深的“海”字,在胸前纹了个“心”字图案。这一切都表明,少女对张老板忠贞不渝。

  然而,常言道:远香近臭。与少女厮守的张大款和其他风流哥们一样都有着“喜新厌旧”的特性,洪霞虽然年轻漂亮,但已被他玩厌了,他有了想抛弃她而另寻新鲜的念头。而恰恰这时张老板的妻子亦有察觉,跟踪到小别墅,抓了个现行,大哭大闹了一番后,将这个“情敌”赶出了别墅,洪霞只好沮丧地回到了夜总会,陪伴别的大哥去了。为了怀念与“海哥”的这段情缘,洪霞又脱下衣服在背上纹了“情深缘浅”四个大字。

  如今,这位纹身的少女,肉体上难于消除的字迹使她刻骨铭心,南国打工的经历更使她悔恨终身。

  吸毒品的少女“雪儿”

  一些夜总会是特殊的违法犯罪土壤和温床。诸如贩毒者乘机而入,向一些心灵空虚的三陪小姐兜售毒品,使一些打工妹沦为吸毒女,在昏暗的包厢里吞云吐雾,麻醉自己,成为不该早早凋谢的蓓蕾。

  有位年仅16岁的外号叫“雪儿”的小姑娘,千里迢迢来到深圳打工,住在一家便宜的旅馆。第五天的晚上,一个来此打工、叫王勇的青年,以“老乡”的身份和雪儿搭起讪来。刚跨出校门、涉世不深的“雪儿”在老乡王勇的甜言蜜语下,将她如何离家出走打工挣钱的遭遇讲述了一番。王勇安慰道:“小妹妹,你只要吸了我这药,保你会忘掉心中的痛苦与烦恼。” 在王勇的诱惑下,雪儿吸了几口 “白粉”包制的青烟,顿时感到头晕脑胀,心中难受,昏睡过去。

  一觉醒来时,雪儿觉得口干舌燥,想喝开水,睁眼一瞧,只见王勇赤身裸体躺在自己的身边,吓了一跳,“嚯”地一下坐起身来,一看自己,竟然也是一丝不挂!

  原来,自称老乡的王勇是个贩毒者和色狼,雪儿从此逐渐染上毒瘾而不能自拔,为摆脱王勇帮其贩毒的教唆和粗暴的

性骚扰,她悄然离开了他,去广州市打工挣钱,但毒瘾不断地向她袭来,她便迈进了夜总会,走向了“做业务”(卖淫)而获钱款来吸毒的堕落深渊。

  日前,笔者在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采访到了这位早已失去昔日少女光彩、成了面黄肌瘦的“老太太”的雪儿。

  “你这三年,吸毒花了多少钱?”

  “不小于40万元吧。”雪儿喃喃地说:“除了吃喝玩乐,买高档服装、金银首饰外,大都用于吸比黄金还贵的白粉,化成青烟烧掉了。”

  “吸毒每天要花多少钱?”

  “一天可吸掉数千元。”

  “这些钱从哪里来的?”

  “大都是在夜总会里,那些臭男人们给的。”雪儿毫无掩饰地表白道。

  “你在夜总会接触的男人中,真诚相爱的意中人有没有?”

  “有呀,有6个。”雪儿不假思索地报出了数目。

  “你怎么记得这么准?”

  “作为一名少女,对于有感情的男人是难以忘怀的,好男人在我这样的少女心中永远是抹不掉的!”

  “那你接触的其他男人又有多少?”

  “夜总会都是逢场作戏,没有准,记不清,有时一晚上遇上几个,玩一玩,钱到手就完事了,过后谁也不认识谁!” 雪儿脸不变色心不跳地说。

  “你小小年纪,不怕染上可怕的性病吗?”

  “不知道!”雪儿略有所思道,“听毒贩说,人因吸毒,身体就会沾上浓厚的毒性,这样就可以抗御和排除外来毒素,所以我可能不会得性病,至少目前还没有得什么性病。”

  贩毒的坐台小姐

  有的夜总会为使音响更佳,防止扰乱周围的市民,营业时间都是紧闭门窗,只有一两个排风扇和空调散热窗在转动,贩毒等犯罪行为往往在夜总会包厢里秘密进行交易。

  某商场女营业员汪敏,她认为“站柜台、卖商品没有多大油水,一辈子也发不了财”,便辞去了“铁饭碗”,千里迢迢去了深圳一家夜总会“淘金”。“金”虽然掏了不少,但她却染上毒瘾,钱都付之青烟了。

  无奈之下,在毒贩的教唆下,她回到了本县,一边坐台,一边“以毒养毒”。她利用在熟悉的夜总会的有利条件,贩毒赚钱来吸毒。一天深夜,刑警从一夜总会包厢里将正在贩毒的坐台小姐汪敏抓获,带回刑警队审查搜身时,身上的毒品却不翼而飞。原来在路上,她悄悄从裙子、内衣里取出毒品吞下肚子。见没有了证据,她对刑警诡称:“你们看,我没有贩毒吧!但我知道今晚11时有人在建设路夜总会买毒品。”刑警连夜押着汪敏来到建设路夜总会,果然有人在买毒品,便包抄上去擒拿,汪敏趁机溜出夜总会,逃遁于黑夜之中。

  事隔三天后的下午3时,缉毒刑警又接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报称:“女毒贩在毛毛夜总会贩毒。”刑警赶到毛毛夜总会,将汪敏及身边的女吸毒人员阿珍抓获。狡诈的汪敏又欲故伎重演,她对刑警道:“这次我不再跑了,跟你们走。”说着,手悄然伸进内衣摸了一下,迅速往嘴里一塞,岂料这次刑警早有提防,刑警卡住了她的喉咙,将她双手反扭,猛拍背心。随着“哇”的一声,汪敏将口里、喉咙里东西全部吐了出来。

  呕吐之物正是海洛因,共计5小包。

  被杀害的坐台小姐

  陈琳真不走运,23岁时,丈夫去南方打工中因事故而死亡,25岁时第二个丈夫又因犯杀人抢劫罪被枪决,但她凭着一副好身材闯荡江湖,走进夜总会 “做业务”。2006年5月22日深夜,陈琳被青年嫖客张平双手反捆,并被包装胶纸蒙上双眼。张平将她用车拖到10公里之外的长江边上扔下。陈琳不仅一分钱没有赚到,还差点丢了性命。

  2006年8月15日晚,两个酒醉的青年持刀到一家夜总会将两名小姐挟持到附近一旅馆里轮奸后,又将她们挟持到郊外坟地里多次强奸直至次日下午才扬长而去。虽然此案及时破获,歹徒全部落网,但对小姐们身心造成的严重伤害是难于愈合的。

  下岗女工于小姐从大都市到县城夜总会“坐台”的第四天晚上,因人生地不熟,没有地方“做业务”,又想节省几元钱的旅馆费,便与27岁的青年到江边沙滩上的“青山旅馆”,因价格问题发生争执,男子将小姐掐死后埋在河沙之中。

  章小姐从四川去沿海城市夜总会坐台,傍上了一个有妻室儿女的港商,半年不到从港商手中索取“小费”10万元,章小姐将这些钱带回老家,改行做起了服装生意,港商发觉上当,寻踪到了章小姐的老家,找到章小姐重温旧情,与章小姐在县城包了一间房间,仅住了几天,章小姐又提出要1万元现金,遭到港商的拒绝,发生争吵,港商一气之下将章小姐杀死隐尸于野外粪坑里……

  所列这些仅是破获的重大刑事案件,而还有一些正在侦破之中的隐案、疑案!小姐们进夜总会坐台“做业务”付出的贞洁、肉体、灵魂甚至生命的代价是多么沉痛呀!

  (本文所列刑事案件为重庆某刑警支队所侦办的案件,文内因涉及未成年人和隐私,故打工妹为化名)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10月下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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