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八达岭车祸 肇事车主被判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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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1:45 竞报 | |||||||||
超载53吨 撞大客车 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 12·4八达岭车祸 肇事车主被判6年 本报记者朱燕报道 “我对那些遇难的人和家属表示最诚挚的道歉。”昨天,去年12·4特大车祸的肇事车主段迎春在昌平法院接受了审判,并被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50多年来本市最大交通事故 2005年12月4日晚8时左右,一辆装载77多吨电石的大货车与一辆满载33人的大客车在八达岭高速路上相撞,随后双双翻落至山沟,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市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交通事故。法官表示,在此次车祸中受伤的9人中还有1人尚未出院,而目前相关部门对死难者的赔偿已经达到了900万元。 事故发生时,大货车车主段迎春因检查车,来不及搭上大货而幸免于难。事故发生后,段迎春主动投案。据介绍,为了投案,段迎春在昌平交通支队事故处等了两天。 检察机关认为,段迎春明知没有运输危险物品的资格证,也知道车况不佳,仍指使司机曹某运输,其行为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法院认为段迎春无视国法,违反易燃性物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在运输电石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因其自首,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年。段表示不上诉。 三次向死者家属道歉 昨天早上8时40分,段迎春被带进法庭,神情木然。对于指控的罪名,段表示没有意见。回忆起事发时的场景,他说着说着便哽咽了。 他说,出事的大货是自己买的二手车,尚未过户。车挂靠在内蒙古包头市的一家公司,事发时已经是第8次这样超载运输了,装载量24吨的货车当天承载着77吨多的电石。 “我不懂法,危险物品还超载,给无辜的人们带来了灾难,我对那些遇难的人和他们的家属表示最诚挚的道歉。”段迎春三次鞠躬致歉。 庭后,段迎春的老父亲用手掩面,倚在窗口哭出了声音,而段迎春面对记者的提问始终不说一句话。经同意段迎春得以再见亲属一面,他和妻儿抱成一团痛哭,随后法警将其带走。 检查站交钱就能过 “不超载的话赚不到钱。”段迎春说。在事发前,他经过了5个交通检查站,但都没有受到阻拦。 他在初审时供述,从陕西到塘沽,一路共有康庄等5个检查站,无论超载与否,交了钱就能走。有的站附近还专门有带车人,带货车从村里绕过检查站。5个检查站,段迎春一趟共交出2000元。段迎春如果不超载,一趟24吨,每吨运费300元,共7200元,除去2000元检查站缴费,以及司机工资、过路费、油费、修车费、一趟来回8天的生活费、装卸货物费,自己所剩大致不足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