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网上侵权盗版最高可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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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03:0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赵君辉)在网上随意下载MP3、电影、软件的历史将成为过去。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我市将在2007年1月15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这次行动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专项治理,网上侵权盗版,经济处罚最高可达10万,构成犯罪将判刑。 我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点地区是主城9区和涪陵、万州。欢迎广大群众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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