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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要求民警及时干预制止家庭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温州10月31日电 (记者 陈东升) 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了解到,从11月1日开始,干预制止家庭暴力将列入该市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工作考核内容。今后,派出所民警接到家庭暴力报警而不及时出警制止的,要受纪律处分。

  据温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吴晓涓介绍,近年来,该市家庭暴力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去年,共发生家庭暴力刑事案件677件,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
稳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家庭暴力视为家庭私事,以致出现邻里不问、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不管、派出所不愿受理出警的怪现象。

  为此,温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制定颁布了《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纳入110受理范围,社区民警干预制止家庭暴力列入警务工作考核内容。派出所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应当迅速出警,对实施家庭暴力情节轻微的,对施暴人进行教育、训诫;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应当告知受害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温州市的这一办法还规定,今后,派出所民警接到家庭暴力报警而不及时受理和出警制止的,视情节轻重,要予以纪律处分。

  吴晓涓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温州市已拨出专项资金,准备由基层公安、司法行政和妇联为主,牵头设立家庭暴力训诫教育所,对施暴人定期开展训诫教育,以达到矫治施暴行为、减少家庭暴力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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