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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一名台商抢劫杀人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0:09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 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31日召开宣判大会,对抢劫杀人的台商蔡永坤进行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结束后,蔡永坤被押赴刑场处决。

  蔡永坤是在东莞投资经商的台湾人。他和被害人台湾人宋某坤是生意上的朋友。2004年2月17日,蔡永坤以介绍兑换港币为借口,驾车将宋某坤骗到长安镇长某路一房内,用电
脑网络线、胶纸对宋进行捆绑、封嘴后,强迫宋开出一张面额为港币200万元的香港上海某银行支票。蔡永坤为防止事情败露,于是用电脑网络线将宋某坤当场勒死,将装有宋尸体的行李箱抛入河中。

  (吴冰朱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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