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劳动保障局原书记挪用百万公款获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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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0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海洲 通讯员 刘晓江 商艳华) 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农九师检察分院提起公诉,近日,农九师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张书恩(正厅级)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8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拨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上海返沪知青遗留问题。时任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据悉,张书恩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了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