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马案开庭质疑声四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0:55 青年周末

  ◎文/本报记者 马军 ◎摄影/本报记者 田雨峰

  震动国内的“普马案”,10月23日至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但在法庭内外,相关人等对本案提出严重质疑。一名律师当庭表示此案起诉理由不够充分,起诉条件远未成熟。

  公诉人对9名普马前高管提出两项罪名的指控,并坚决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而9名被告的律师,却全部进行了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激烈对峙。

  法庭外,普马员工对记者透露:此案除老板刘五一外,还有一重要角色未被起诉。

  针尖对麦芒的场面同时也出现在互联网上。去年3月轰然倒塌的这家超市大鳄,因拖欠员工工资和供货商货款,留下无数纠纷迄今未解决。在有关论坛,普马员工争议不断,普马债权人更不肯善罢甘休。有人作为普马历史的见证人,开始在网上书写《普尔斯马特十年记》。

  这次开庭,很可能是掀开了一系列“普马案”的大幕。

  “普马案”主要起诉内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指控,2002年2月,吴卫东、蒲济受普马实际控制人刘五一的指使,抽逃诺玛特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致使该公司无力履行为攀枝花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市分行的贷款保证责任。之后,类似事件屡次发生。根据这份起诉书,普马高层累计抽逃1.1亿余元。

  2004年6、7月,吴卫东等人与刘五一先后多次伪造购销合同,骗取来广营农村信用社的承兑资金1636万余元。涉案金额总计高达1.27亿元人民币。

  “普马案”曾两次退回警方

  律师说:“我的被告人是个‘签字犯’,起到的作用就是签字,仅此而已。”

  检察官则说:“不仅仅依据他是否签字来定罪。普马案是单位犯罪,他们和刘五一共同完成了抽逃出资、诈骗的整个犯罪过程。”

  这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出现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普马案”审理现场。10月23日至25日,北京一中院连续3天审理“北京普马超市9高管涉嫌诈骗和抽逃资金1.27亿元”公诉案。

  按照公诉人的说法,普马在初期还比较规矩,但后期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为了弥补亏空,遂走上了抽逃资金、恶意欺诈等犯罪道路。

  开庭的当天上午,光是在法庭上念长达6页的起诉书,公诉人王军就用了近20分钟时间。他所面对的,是9名被告人,以及14名辩护律师。

  这个案子最终能被送上法庭,已经是颇费周章。从去年5月公安部门拘捕有关被告人,到本次正式开庭,耗时一年半时间。期间,两次被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部门,重新进行侦查,并为此而先后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前来法庭旁听的,以被告家属、普马员工、供货商等为主,其中也不乏媒体记者。不少人是从头听到尾。

  3天庭审,持续18个小时,涉案人员多,头绪复杂,但在法庭质证和辩论阶段,诉讼的焦点主要集中到“签字”这个环节,控辩双方在此针锋相对,检察官和律师唇枪舌剑,互不相让。而在这个环节背后,双方争论的,实际上是被告人和他们的“老板”——刘五一的工作关系究竟如何。

  要么签字 要么走人

  9名被告,除取保候审的1人外,8人已在北京看守所被关押了一年半时间。当他们穿着印有号码的马甲和清一色的黑布鞋,带着手铐,在法警的护送下走进法庭时,听众席上响起一阵轻微的骚动。有人在向其中的被告人摆手致意,而被告人则点头回应。坐在听众席最前排的一名可能是被告家属的女子,甚至忍不住掩面哭泣。

  作为第一被告人,从2004年起担任普马联合总裁的吴卫东,也是第一个被法庭询问和质证的。他被起诉“伪造经济合同诈骗、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总额高达上亿元。但他在法庭上显得表情冷漠,回答问题寥寥数语,这一点与季萍、孙波等其他被告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后者利用每个机会积极为自己辩护。

  在侦查期间,公安人员曾这样质问过吴卫东:“你明知道担保合同是假的,为什么还要签字呢?”吴供述:“我就是上了刘五一的一个圈套,他说有什么责任他负责。”

  “每次签字都要向刘五一汇报,他同意我才签。”在法庭上,吴卫东辩称,让他签字,“不过是刘五一的障眼法”。2004年5月后,普马乱象尽显,各地普马店纷纷倒闭,供货商、客户、银行起诉不断。此时他被刘五一推到最前台,出任公司的联合总裁,其实“就是替刘五一应付要账的”。

  吴卫东和律师的辩护意图很明显——普马的唯一决策权在刘五一,而吴的签字都是受刘五一的指令,仅仅起签字的作用,即便没有吴的签字,涉案资金也会照样调拨出去。因此吴在法庭上说,“不能把老板的事,推到下属身上”。

  步他的后尘,其他8名被告人大多也都坚称,普马是个私人公司,就是刘一人说了算,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要么签字,要么走人。

  “我虽然是负责人,但也是给刘五一打工的,要不签字就别干了。”被取保候审的普马副总裁席润伟这样说。在所有被告人的口中,“给刘五一打工”这个说法都不断被提起。

  在最后的自我辩护阶段,才47岁就头发斑白的普马北方经贸公司法人徐斌几度哽咽,语不成声,以至于审判长不得不提醒他:“请被告人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徐斌说自己参过军,从来没想过会这样走上法庭。他请求法官考虑到他本来就有病,在看守所待了一年半后身体每况愈下,希望能尽早公正宣判。这时在听众席上,他的夫人更是涕泪俱下。

  在法庭门外,徐斌的妻子对记者说:“他只是公司的打工仔,我们是受冤枉的。”而一名普马员工则称,即便关押了一年半的徐斌最后被无罪释放,他也不相信徐能获得国家赔偿。

  徐斌的律师提出了四份证据,用以证明徐只是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

  一名检察官力辩9高管

  对被告及其律师的辩护,公诉人显然根本不认同。“怎么能说你的签字徒具形式?你是公司法人,银行看到你签了字,才能把钱放出来。”

  “再者,我们并不仅仅依据签字就定罪。”公诉人王军如此反击,“指挥、策划和实施这三个环节,辩护人说被告人在这里面什么作用也没有起到,那么我就明确的说一点,他们起到的作用就是实施。”

  王军强调说,这个案子是“单位犯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仅靠刘五一一个人,不可能把所有的犯罪情节都完成,这根本不现实。

  “共同犯罪的特点就是各有分工,这一点,我们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王军扫了一眼坐在他对面的那些辩护律师们,语气不急不徐。

  但针对公诉人提出的“共同犯罪”罪责追究,辩护律师则认为:不仅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单位也不构成诈骗罪,本案应属于民事法庭审理的合同纠纷。

  公诉人王军看上去相当老练。起诉书中的一项指控是蒲济和孙波受刘五一指使,抽逃攀枝花诺玛特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2000万元。为追问这2000万元的下落,王军在法庭上对普马高级副总裁蒲济的一段讯问,表现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甚至咄咄逼人的一面。

  “在攀枝花注册公司的这2000万元,一直留在公司账户上吗?”

  “应该是留给公司正常经营……”

  “应该是,实际上是吗?”王军提问很干脆,“这起大额资金调拨单,你在上面签字了吗?”

  在停顿了大约六七秒之后,蒲济才回答道:“签字了。”

  “这件事是你督办的吗?”

  “是我复核的。”

  “你复核是什么意思?”

  “复核就是由部门经理填写调拨单,填完之后,我看看跟我了解的情况是否吻合。”

  “按照你的解释,复核人也就等于是个督办人了?”

  “应该是的。”蒲济回答。

  显然,通过这段追问,王军达到了目的:抽逃攀枝花公司2000万元注册金的督办者,就是蒲济本人。

  更多的审判过程则不是如此一面倒。9个被告人中的两名女性,普马副总裁季萍和财务总监吴宁,口才都相当好,让人感觉滴水不漏。其他几人遇到不能回答的问题,则多次表示因为时间过久,自己回忆不清了。

  对此,王军在总结陈词中不客气的说,此案的9名被告,全都受过高等教育,在公诉人出示一些证据时,他们能清晰指出某个证据在证据卷的哪一本哪一条,可见记忆力非常好,说自己记不清了就是在搪塞。

  一次应对9名被告,王军的工作量之大也出人意料。每次进出法庭,他都拖着一个带滑轮的硕大行李箱。主要的证据复印件,装订成厚厚的18册,全部装在这个黑色的行李箱里。一次休庭后,女审判长试着提了提这个大箱子,但她一把没能提起来。记者也试了一下,感觉足有30公斤沉。

  律师抱团 当庭抛出重大质疑

  公诉人王军对他经手的这个案子相当有信心。他说,虽然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被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但经过长达一年半的精心准备,目前这个案子可以说是事实非常清楚,证据非常充分。

  但令人意外的是,在法庭上,9名被告的律师全部做了无罪辩护,完全否定了王军在起诉书中对被告所提起的两项主要罪名。

  在时间仅为一个下午的最后辩论阶段,10多名律师用了3个小时20分钟轮番轰炸。值得注意的是,对其中一个反复被律师们提起的质疑,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公诉人在法庭上始终没有回答。

  至少3名律师都特地提到了“王志华”这个名字。“几张重要的调拨单上都有王志华的签字,王志华涉案比吴卫东深多了,可以说是参与到了深入的抽逃行为,这个人都不追究,为什么追究排在他后面的其他人?”吴卫东的律师如此质问。

  “能决定此项资金调拨、并且也签了字的王志华,不仅没被起诉,竟然连证人都不是,这代表着什么?”、“在主犯缺席的情况下,审这些从犯,意义何在?”律师们的质疑一个接一个的抛出。(休庭之后,就王志华为何未被起诉,记者特地询问了公诉人,但他仍未回答。)

  在法庭之外,几个普马内部的人对记者称,王志华是普马总部的常务副总裁,在普马的实际权力仅次于刘五一,还在吴卫东之上。他们还愤愤不平的说,一直在北京的王志华被免于起诉,是因为王有某种背景,“这个案子能公正吗?现在审的这几个人,不过是替罪羊罢了。”

  “本案起诉条件不够成熟,起诉理由不够充分!”在法庭上,一个律师慷慨激昂地陈词。

  供货商:我们才是受害者

  普马亏欠的巨额资金到底去了哪里,一直是个谜。但在法庭外,几名自称不是普马员工的人对记者说,钱就是亏掉了,属于正常的经营亏损。

  “这9个人肯定有冤枉的。”“怎么不抓王志华,却抓了责任比王志华还轻的这9人?”在法院门口,几个人围着记者,纷纷诉说这案子不公。

  其中一人埋怨是媒体害了普马。他认为当年就是因为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引发供货商挤兑狂潮,银行不再贷款反而讨债,普马才落到今天这一步。

  正说话间,旁边一位一直在倾听的中年妇女忽然插嘴,连声说:“怎么不是诈骗?季萍明知道账上没有钱了,几十万元的支票还在一张一张往外开,这不是诈骗是什么?”记者注意到,当这个女人一说话,围在记者周围抱怨的几人就都住了嘴,且很快散去。

  这位女子是给普马供应一次性纸杯的一家供货商,专门来法院旁听。“普马欠我家80万元,光税就收了我们17%,你算算多少钱?这都是季萍干的。”

  这名供货商已经去海淀法院告过,但到现在还没开庭。“今天上午供应商来了十多个,我们就是要来听听,普马疯狂虚开增值税发票和空头支票,为什么这次审判不提这个,我们不明白。”

  “你别听他们胡扯,他们都是普马的人,刚才那个头有些秃的,我认得他,他就是普马的保安队长,去年我们那300多个供应商在普马要跳楼,他就在现场。现在他们在这跟你掰斥半天,装成受害者,什么叫受害者?我们才是受害者!”

  北京工商局:普马信用“良好”

  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里,记者输入“普尔斯马特”、“诺衡”、“诺玛特”三词,搜索出至少18家普马系公司,分属于大约10名不同的法人。刘五一的“财富树”盘根错节,由此可见一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时至今日,在北京市工商局这一完全对外公开的网络查询系统里,普马系绝大部分公司的企业状态仍然为“开业”,且企业的信用信息一概为“良好”。

  就是这家迄今在工商局“信用良好”的公司,在2005年3月后,其分布于全国19个省区约30个城市的48家商场全部关闭,且至今拖欠全国上千家供货商货款近10亿元,拖欠各地银行贷款7.5亿元以上,欠员工工资及物业费近2亿元,拖欠客户未兑现购物券上千万元。

  记者在法庭大门外遇到的那位供货商还在努力。因为向普马供应一次性纸杯,她的80万元血汗钱填进了普马的无底洞。她希望政府和法院能帮她挽回一些损失。等审判结束后,她分别去找了审判长和公诉人,但未果。她只好失望离去。

  普马相关人士上网继续开战

  “如果我们上网,输入普尔斯马特这几个字,会看到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普尔斯马特的消息。”公诉人王军说,这个案子的社会影响确实很大,他请求法庭严肃处理。

  经过3天审理,审判长没宣布何时重新开庭。休庭后,记者追问王军胜诉的希望有多大?但他稍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

  宋审判长则笑着对记者说:这个案子不会很快出结果,合议庭的评议目前也没有具体日程可以提供,你看看王军的那个箱子就知道了,我们要看多少材料。同时她还表示,如果有新的证据出来,不排除第二次开庭的可能。正好吴卫东的律师路过一旁,他半开玩笑地说,这么大的案子,审判长也决定不了吧,肯定还要向上面汇报。

  漫长的等待中,有些供货商已绝望。在论坛里,一个名为《普马债权人请进》的帖子里,有人留言:“普马害得我们真惨,逼的人没活路了,大不了鱼死网破!”但有些还在不屈不挠:“大家拿好自己的债权证据随时关注普马总部的一切动向,全国的供应商联合起来,不信要不回咱的血汗钱。犯罪分子会得到他们应有下场。”

  刘老板人间蒸发 据称已出国

  在起诉书中,5次出现“被告人受刘五一指使”的字样。而对刘五一,这个普马的真正老板,检查官注明将“另案处理”。

  刘五一如今下落何在?对记者的这一问题,检查官不回答,审判长称不知道。

  在普马员工看来,刘五一这次没被起诉,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跑了出去。一名普马员工对记者称,刘五一有美国国籍。

  据说刘五一得名于他的生日:1953年5月1日国际劳动节。1994年,41岁的他一手创办诺衡控股有限公司。1997年,普马第一家会员店在北京学院路旁成立。短短7年中,在他手下开出40多家大卖场的这家连锁零售企业,其兴亡之迅速,都值得写进商学院的教科书。

  一名曾在普马出事前见过刘五一的记者写到:“刘似乎把物质生活看得很淡。后来一次约见记者共进午餐,他只要了一份面条,外加一小盘黄瓜……”。

  2004年5月,面对媒体时刘五一还踌躇满志,准备开更多的店。但才过半年,刘五一便不见了,留下无数失望的供货商,和一盘散沙的普尔斯马特。

  一名财经记者这样分析:刘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像是在精心做一个“局”。记者碰到的不少普马员工则坚决反对这一点。他们认为,普马就是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而已。在论坛上,有人这样对刘五一下结论:“刘总不是坏人,只是他身旁的坏人太多了!刘总就是用人不准。”

  这三天审判中,9名普马高管面临两项刑事诉讼时,都供称他们的老板刘五一才是普马真正而唯一的决策者。

  “他们现在都把责任往刘五一身上一推,都可着劲儿把自己往外面摘。”前来旁听法庭审判的供货商,对记者这样评价这9名被告人。

  “普马案”的11张脸谱

  ◎刘五一

  普马真正的掌控者,目前下落不明,其员工传言他早已经到了国外。

  有人认为“普马案”就是刘老板几年来做的一个“局”,但公诉人没支持这一说法。

  ◎王志华

  原普马常务副总裁,据说仍在北京,未被起诉。

  普马员工传言王志华是某某人的女婿,很有背景。

  ◎吴卫东

  原普马控股CEO,诺衡投资公司联合总裁,1954年生,涉嫌合同诈骗、抽逃出资犯罪。

  第一被告人吴卫东已满头白发,其律师绵里藏针的指出:“在吴卫东签字之前,还有另一个重要人物签字,这人是谁?公安机关没做出认定。”(暗指被传有背景而免予起诉的王志华)

  ◎孙波

  曾任普马资金部负责人,1972年生,涉嫌合同诈骗、抽逃出资犯罪。

  资金部在本案中的重要地位,使孙波坐上了第二被告人的位子。

  ◎席润伟

  原诺衡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1963年生,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审判其他人时,9高管中唯一行动自由的席润伟,隐身在法庭门外倾听。他几次在法庭上痛哭,用党性和人格来保证自己无罪。记者在法庭外找到他时,他面无表情地否认自己是席润伟。

  ◎吴宁

  原普马财务总监,1957年生,涉嫌抽逃出资犯罪。

  “我签字不过是一种形式。”2003年2月就已离开普马的吴宁说,2002年她初进普马不久,公司财务状况非常混乱。她找刘五一反映过,但刘五一说:“现在哪个公司不这样?”

  ◎杨苍

  原普马副总裁,1957年生,涉嫌抽逃出资犯罪。

  杨苍的自我辩护,远没有其他被告周全。对公诉人的发问,有时他做不出回答。

  ◎季萍

  普马副总裁,诺玛特控股有限公司法人,1963年生,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季萍在法庭上说,自己在9名被告中,是被捕前唯一还在普马坚守任职的人。

  ◎徐斌

  原北京普马北方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1959年生,涉嫌合同诈骗、抽逃出资犯罪。

  徐斌在众被告人中排在第5位,他请了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自己辩护。最后一天庭辩阶段,出现在法庭旁听席上的他的亲朋和下属,估计有10多人。

  ◎赵一军

  原北京华时仓储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1956年生,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赵一军所占的法庭审理时间,较其他人少。

  ◎蒲济

  原普马高级副总裁、京津地区公司总经理,1959年生,涉嫌抽逃出资犯罪。

  身穿北京看守所第7号马甲的蒲济,在面对公诉人询问时,多次回答自己已记忆不清。

  “中国普马”盛衰年表

  -1996年

  刘五一在美获PriceSmart特许权,注册成立北京普马集团。

  -1997年

  首家普马会员店在京开业。-2001年

  自创大卖场“诺玛特”,在全国不断开店。

  -2004年

  3月,西南地区银行收回2亿元贷款,“中国普马”调集全国资金还贷。但之后银行未能如约继续放贷,各地普马店被迫拖欠货款和铺租。5月,长沙店首先关张,从此引发多米诺效应,各地普马纷纷关张,供货商、业主、银行起诉不断。8月,统一超商参与普马重组,未果。3月至9月,继续以新开店吸引银行资金。

  -2005年

  3月,全国48家普马店全部关闭。深圳铜锣湾集团进驻,但至今重组成果未出台。

  9月之后普马9名高管相继被公安部门逮捕,关押在北京市看守所,其中1人取保候审。

  -2006年

  10月23-24日,北京市一检院诉普马9高管诈骗和抽逃出资案首次开庭

  [年表部分内容参考《财经》杂志]

  -普马9名高管在法庭上的表现各不相同

  -公诉人王军在查看法警从律师处传过来的证据

  -49岁的被告人吴宁在法庭上翻看公诉人提交的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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