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电力局原副局长受贿百万退休2年后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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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0:19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钱聪) 11月6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对湖州市电力局原副局长、湖州市三电办公室原副主任蔡海生(副处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蔡海生有期徒刑十三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蔡海生今年62岁,1992年9月起开始担任湖州市电力局副局长,分管用电营销、物资供应、电力能源开发和电力物资招投标工作,同时还兼任湖州市三电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湖州
今年10月,蔡海生这个已在家颐养天年的退休老局长,却因涉嫌受贿罪被推上了被告人席。经查,蔡海生从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临近退休的三年多时间里,利用负责电力设备采购的职务之便,为杭州华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并先后5次非法收受华隆公司董事长王某财物合计人民币92万元、美金1万元。蔡海生把这些来路不正的钱用于购房首付、装修及还贷等。案发后,蔡海生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海生在其所在单位领导找其谈话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遂予以从轻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