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副院长等5名法官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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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1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深圳11月10日消息(记者李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5名法官涉嫌犯罪的案件。 今年5月上旬,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深圳中院个别领导和几名法官涉嫌受贿,经初步调查并获取相关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已分别对深圳中院廖昭辉、蔡晓玲、张庭华、裴洪泉、李慧利等5人立案侦查。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廖昭辉在担任执行审判员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的贿赂。 犯罪嫌疑人蔡晓玲、张庭华在深圳中院分别任民四庭庭长和民七庭庭长期间,利用指定拍卖行拍卖破产财产的职权,从中收受贿赂。 犯罪嫌疑人张庭华还收受当事人的贿赂。侦查人员在其办公室搜出大批现金人民币和港币。目前,三案件的侦查工作已接近尾声,侦查终结即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裴洪泉,案发前任深圳中院副院长。犯罪嫌疑人李慧利,案发前任深圳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处处长,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 根据初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裴洪泉、李慧利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本案正在进行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