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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交通局原局长肖正发因受贿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6:4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 (王鑫 记者高云君) 彭州市交通局原局长肖正发在公路修建工程招标中涉嫌受贿。昨(13)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肖正发有期徒刑6年,对其受贿所得予以追缴。

  肖正发捕前系彭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担任该市交通局局长并全面负责交通局的各项工作,其间,一个体老板先后从交通局取得该市彭什路、川西旅
游环线敖关段等工程,并在肖等的关照下获得拨付工程款231万余元。为表示感谢并希望以后继续得到关照,该个体老板分三次送给肖正发现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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