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消费者状告央视橡果国际虚假宣传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韦悦)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消费者李先生起诉中央电视台、上海橡果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橡果经贸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

  据原告李先生讲,他在收看中央电视台第7频道播放的视乐奇牌掌上影音摄像机广告后,从石家庄橡果公司处购得视乐奇牌掌上影音摄像机1部,价款为1980元。购买后,李先生
认为广告宣传有多处违法,销售行为存在欺诈,比如产品无合格证,未标明生产厂家,无检验机构证明,广告词“视乐奇采用500万像素感光元件”、“数码照片更是高达1200万像素”、“高清晰照片”与事实不符,并且商品无实价。

  被告上海橡果公司向法院提交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证据以证明广告不存在虚假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另一被告

中央电视台向法院提交中国广告协会出具的广告咨询认证书等证据,以证明其作为广告发布者在发布广告之前已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告对该产品功能的宣传属实,无虚假内容。庭审中,上海橡果公司向法院提交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在李先生提交的产品包装盒上也明确标明生产者上海橡果公司的名称,不存在李先生所称该产品无合格证,不标明生产厂家,无检验机构证明的情况,故法院对于李先生的意见不予采信,判决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0,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