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爆炸案主犯接到判决书 是否上诉未予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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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23:25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野郊) 11月14日,被羁押在沈阳市看守所的“1·18”案主犯张显光,接到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 昨天上午9时,张显光案的审判长、沈阳中法刑一庭的高建国法官等人,来到沈阳市看守所。狱警将张显光提出后,张显光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稍稍沉默了几秒钟。厚厚一摞判决书,他连翻都没翻,直接在送达书上签了字。当着法官的面,此次张显光没有表示是
从张显光受审至今,已整整6天时间。记者了解到,张显光回到看守所后的这几天里说话不多,情绪很低落。法庭当庭宣判时,他曾表示要上诉。这几天里,直至接到判决书时,张显光对是否上诉都未予表态。从即日起,有效的上诉期为10天,如果他不提出上诉,这就意味着沈阳中法的一审判决即将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