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人暴力抗法袭警案8名主犯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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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0:16 新京报 | |||||||||
检方认为应分别判处主要嫌疑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因被控“组织百人暴力抗法,并打伤3名法警”,上海佳吉快运公司北京分公司8名员工走上了法庭,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朝阳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上海佳吉快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李光旭在去年9月至11月期间,多次拒绝执行北京二中院和朝阳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 同年11月29日,朝阳法院在对位于小红门地区的该公司强制执行时,李光旭与客服部经理孙洪彦抗拒执行,对执行人员进行言语威胁,并指使员工王振来、段宝全等100人围困、殴打、推搡、辱骂执行人员,打伤3名法警,阻挠执行工作。在围攻执行人员时,孙洪彦、毕丽辉和王旭趁乱抢夺执行案款。 检察院认为,李光旭、孙洪彦作为主管人员,毕丽辉作为公司负有执行义务的直接责任人员,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王旭与李光旭、孙洪彦、毕丽辉共同以暴力抗法,聚众哄闹执行现场,围困、殴打执行人员的行为,情节严重。4人的行为均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振来、段宝全、刘士建、张洪君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4人的行为均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李光旭还因以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被以故意伤害罪一并诉至朝阳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相关链接 去年12月1日,本报曾以《百名员工围殴4执行法官法院两次增援》为题,报道了“小红门”案件。据朝阳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汪冬介绍,朝阳法院执行庭在对上海佳吉快运公司北京分公司执行时遭遇围攻,百名员工被负责人怂恿,堵住公司大门,阻止执行法官和法警撤离,以暴力抗法,多名干警在围攻中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