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特大跨国制造冰毒案今日二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2:50 兰州晨报 | |||||||||
特大跨国制造冰毒案今日二审 两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和死缓后上诉 该案可能成为省高院有权行使死刑复核最后一案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今年6月2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建国以来甘肃省制造冰毒第
案件回放 一举摧毁 特大制贩毒品集团 2005年7月20日,陕西省公安厅在侦办一起特大跨国贩卖毒品海洛因案件时,从获取的一条重要情报中得知,一跨国毒品犯罪集团正在甘肃兰州设厂,准备以此为基地制造冰毒。为彻底打掉该犯罪集团,公安部禁毒局等有关部门于2005年7月24日在兰州市成立了代号“7·24”专案指挥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坐镇兰州亲自指挥。随后,在公安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甘、陕、沪、粤、川、滇、青、新八省市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投入300多警力,一举摧毁了这个以甘肃和陕西两省为基地、涉案人员辐射全国、境内外人员相互勾结的特大制贩毒品犯罪集团。 犯罪事实 租房密谋制造毒品 现年46岁的牟有苏,是甘肃省东乡县人。2005年6月间,他提议并与马文海密谋合伙制造毒品“麻古”牟利,并就出资、购买原料、设备及租用加工场地和寻找具体制毒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分工。按照约定,马文海指使其弟马文才到四川省成都市某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以2.6万余元购得一台压片机。随后,他们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工林路463号租下一座平房,作为加工毒品的加工厂。2005年7月13日,牟有苏等人将压片机运至“加工厂”,安排其侄子马自林看护并等待相关人员。牟有苏携带其与马文海共同筹集的毒资前往广州,从他人处购得制毒原料冰毒及“咖啡因”各约1公斤和4公斤。 境外人员 来兰进行技术指导 通过与境外人员联系后,由境外人员指派杨加米、陈学友到中国兰州具体负责制造毒品技术指导。7月中旬,杨加米、陈学友到达兰州市,马文才赶到宾馆向两人询问制毒设备、原料等制造相关情况,并将两人送到“加工厂”,由两名缅甸人和马自林一起安装了压片机。7月20日,牟有苏携带购买的冰毒、“咖啡因”,叫上马文海共同送到“加工厂”,同时安排马春文到“加工厂”协助制造。随后,杨加米、陈学友在马自林、马春文的协助下开始用所购原料和设备制造“麻古”片剂,由于机械故障,牟有苏等人最终未能制造出毒品片剂。在此情况下,经杨加米提议,牟有苏决定改由手工制造。 同年8月1日,正当他们在毒品加工厂手工“生产”冰毒片剂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冰毒727克、已加工成的“麻古”片剂2196粒、冰毒混合物2741.4克,共计查获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3708.61克。 本报记者 郝冬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