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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侦破以托管造林为名合同诈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4:53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15日电 (记者 汤计 姚均芳) 内蒙古警方日前侦破首起以“托管造林”为幌子进行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的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辛华被警方抓获。

  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介绍,2005年8月31日,北京中青森泉科技发展公司在内蒙古赤峰市成立分公司,任命36岁的沈阳籍妇女邵波为负责人。北京中青森泉科技发展公司总经理辛华和邵波等人,在赤峰地区向社会大肆宣传出售林地,并出示了由通辽市开鲁
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所有权人为北京中青森泉科技发展公司法人代表段兰俊,林地面积1260亩。

  2005年8月至10月,赤峰市居民马玉生等30余人与北京中青森泉科技发展公司签订了《中青森泉用材林转让、管护合同书》,以每亩林地2980元的价格,共认购林地405亩,公司赠送林地160亩,合计565亩,支付购林款120余万元,辛华为每个购林人办理了林权证。

  然而,2006年7月28日,当马玉生等人再次到开鲁县坤都岭镇永兴村实地察看自己的林地时,发现他们购买的林地并不是2005年辛华带领他们所看的林地,同时他们还发现前期考察时所看的林地所有权真正归属为通辽市开鲁县坤都岭镇农业助理王光瑞。

  案发后,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赤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辛华后,正全力追捕段兰俊、邵波等其他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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