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执行新立案标准查处渎职侵权案94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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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6:40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11月16日电 (记者周立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施行以来,吉林省现已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94件,涉案人员达101人,犯罪嫌疑人涉及行政执法、党政机关和司法人员。 据了解,吉林省已立案的94起案件中,其中滥用职权类30件33人,玩忽职守类42件44人,徇私舞弊类10件11人,侵权类5件5人,其他7件8人。
犯罪嫌疑人中有行政执法人员55人,从事司法工作的24人,党政机关4人,其他18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为适应新时期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需要,要求将渎职侵权处统一更名为渎职侵权局。今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公布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管辖罪名由原来的40个增至42个。有关专家指出,这将有利于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