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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吊篮断索致4人坠亡续:5责任人被批准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1:39 信息时报
广州吊篮断索致4人坠亡续:5责任人被批准逮捕

资料图片:当时的事故现场以及4名工人的遗体。陆明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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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讯(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番检宣) 致4名工人高空坠落死亡的“10·30”小谷围吊篮断缆事故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广州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获悉,5名责任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据检方查证,责任人不按方案施工,为节省工程成本置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用自行设计且未经审批的“吊篮”进行施工,直接导致惨剧发生。

  工地吊篮断索4工人坠亡

  2006年10月30日傍晚6时40分许,位于番禺小谷围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体育馆工地发生一起事故。一吊篮作业系统断索,4位作业人员高空坠落当场死亡。据了解,4名死者中年纪最大的湖南人李某也不过22岁。

  事故发生后,朱小丹书记和张广宁市长非常重视,指示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凌伟宪为组长的事故调查小组,彻查此事。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单位及人员较多,从案发到侦查,番禺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并一直跟踪,对案件事实、证据掌握比较全面。11月7日收到番禺区公安分局提请批捕,11月14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梁某轩、郭某利、张某宗、莫某夫、郭某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从转包到承建全部无资质

  据检方调查,2006年4月20日、22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签订施工合同,取得负责承建该校体育场馆有关工程。

  此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将上述两项工程转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梁某轩,并指派郭某利担任项目执行经理,负责上述工程的安装施工及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在施工初期,梁某轩即违反规定聘请没有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张某宗、莫某夫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技术等各项管理工作,并将金属屋面工程的屋面底板工程转包给没有建筑施工专业资格的郭某平承建。在施工过程中,上述几人不按原审批的满堂红脚手架施工方案规定进行施工,而是私自采用“吊篮”施工方案。

  为省成本擅自用吊篮施工

  据悉,相关监督部门曾先后6次书面下发不同意实施“吊篮”施工方案的通知,但梁某轩等人不服从现场警告,为节省工程成本,决意使用由莫某夫自行设计且未经审批的“吊篮”进行施工。案发当天,“吊篮”突然发生倾覆,致使正在上面施工的李某等4名工人从20多米高空处坠落,并当场死亡。

  案发后,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被停止了在广州市参与任何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当地有关部门也在辖区深入开展专项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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