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代表涉嫌诈骗3200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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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1:46 信息时报 | |||||||||
韶关上百户业主卷入此案,该市原人大代表、武江区政协常委欧沛明以合同诈骗罪领刑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汪次安) 以虚假合同骗得银行千万贷款后,为弥补资金缺口,又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两次卖出骗到3200万购房款。记者昨日从韶关市中院获悉,茗苑开发置业有限公司以合同诈骗罪,被处罚金一百万元。该公司法人——原广东省韶关市人大代表、武江区政协常委欧沛明以合同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
上百业主遭遇一屋两主 韶关市民温小姐2004年8月购买了茗苑花园的商铺,因开发商称“支付现金有价格优惠”,温小姐便借钱将44万元房款一次交清。此后,温小姐多次催促开发商去交易中心登记申领房产证,一直都被对方借故推托。去年9月,温小姐发现交易中心登记的商铺户主名竟然是姓何的陌生人。 与此同时,同属一个开发商的茗苑花园、河畔名居等多个楼盘的上百户业主都陷入了开发商一房多售的骗局中。这成为韶关市第一例大规模一房多售案,广东省韶关市人大代表、武江区政协常委、韶关市茗苑开发置业公司(以下简称茗苑公司)总经理欧沛明作为开发商也卷入其中。 骗完银行贷款又骗业主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5年2月期间,茗苑公司在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法人欧沛明采取与员工、朋友签订首期、月供由茗苑公司负责的虚假商品房购房合同,然后利用上述合同到银行按揭贷款,共贷款1500多万元,至今仍有1300多万元未归还。 欧沛明在骗取银行按揭贷款后又将已按揭贷款的房子再卖给他人,骗取多人购房款,此后,又隐瞒房屋(铺)已卖出的事实,将房屋(铺)再次卖给他人。先后骗取上百名业主购房(铺)款3200多万元。 后因其开发楼盘销售不理想,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用尽,在陆续发生债主追债,工程停工、银行封楼等一系列事件后,纸里再也包不住火了,终于案发。 因合同诈骗获无期徒刑 2006年2月8日,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鉴于欧沛明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依法暂停欧沛明执行人大代表职务,欧沛明随后被提起公诉。 11月16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欧沛明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茗苑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处罚金一百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