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走私红油案余党梁华信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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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9:41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蒋结桃) 全国海关系统破获的最大一宗“蚂蚁搬家式”成品油走私案的“漏网蚂蚁”梁华信昨天上午坐上了广州中院的被告席。据指控,2001年1月至2002年3月,梁华信伙同他人驾驶油船或者接驳船,84次到香港海域偷运红油到中山、番禺等地,走私红油5652.9吨,偷逃应交税额333.8万余元。梁华信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 【指控】84次到香港水域偷运红油
2003年11月3日起,广州中院连续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对郑洪钧集团走私红油(注:香港地区专用的添加红色染色剂的免税柴油,俗称红油)案进行了审理,这是当时全国海关系统破获的最大一宗“蚂蚁搬家式”成品油走私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法院查明,郑洪钧参与走私柴油226432.222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3715234.06元。 今年7月,郑洪钧团伙成员之一梁华信在家中被捕,他是一个漏网的“蚂蚁”。在郑洪钧走私链条中,他负责运输一环。据指控,2001年1月至2002年3月,梁华信受郑洪钧、梁全根等人的指使,伙同他人驾驶油船或者接驳船,84次将船开到香港沙洲水域,向停泊在当地的香港青山合记石油有限公司的油船购买“红油”,偷运到中山、番禺等地销售,其间共走私红油5652.9吨,偷逃应交税额333.8万余元。 【庭审】“以为交了罚款就没事” 在昨天的法庭上,梁华信对自己涉嫌走私红油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多次强调自己从未当过一天船长,只是船上的一名杂工。他交代,自己本在村里种地,一年到头赚不了几个钱。2000年,同村的梁全根给他介绍了一份“美差”:到香港运油,底薪1000元,每运回一船油还能提成300元。至于到哪艘船上装油,把油运往何处,甚至在提油单的发票上签名,都是听从船长指挥的。当公诉人问梁华信是否知道自己从事的是违法行为时,他带着哭腔说:“我们的船被执法人员查处过几次,我当然知道是违法的,但每次都是交了罚款就放船,我对于法律认识不清,以为交了罚款就没事。” 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背景 “蚂蚁搬家”走私红油 1998年下半年,郑洪钧、郑金宁共谋利用其来往穗港的运输船只走私红油牟利。他们雇人采用每次走私红油数量不超过刑事处罚范围的“蚂蚁搬家”方式,从香港沙洲等水域偷运红油入境,然后运到番禺、中山等地,从中牟利。 2004年3月,郑洪钧被判死刑,郑金宁死缓。8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