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北京海淀检察院表彰奖励有功举报单位及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3:3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孙莹)今天上午,海淀检察院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9家举报有功单位及12名举报有功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这9家单位和12名举报人共揪出了25名贪官,其中两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检察院对有功个人开出的奖金最低1000元,最高达到1万元,共计35000元。几家举报单位派代表领取了奖品。但为了保护举报有功个人,检察院为他们秘密颁发奖金。

  据了解,海淀检察院自2004年设立了对有功举报人进行奖励的制度后,两年多以来共受理举报线索1313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83件10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8人。其中根据这些线索查处(县)处级干部37人,局级干部10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63件80人;立案侦查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9件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但是,获得最高的1万元奖金的举报人因为在举报时没有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一直没有找到。4年前,他举报原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直销部主任李振国挪用公款,经海淀检察院侦查,李振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直销部公款149万余元,盗版印刷图书7000余册,获利6.5万。两年前,海淀法院以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海淀检察院希望,此案举报人能及时与该院联系领取奖金。

  海淀检察院孙力检察长向举报人承诺:该院对使用真实姓名、单位的署名举报线索,实行优先初查,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在举报、侦查工作的各个环节上严格执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查实被举报人有罪就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