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劲松状告太原铁路局案一审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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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1:46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盈雁)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11月22日对乘客郝劲松诉太原铁路局案作出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2006年7月29日,郝劲松到太原市下元联运火车票代售点购买火车票,被告知不卖票,原因是12天前太原铁路局以电脑升级为由关闭了多家车票代售点。郝劲松认为太原铁路局电脑升级不对社会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遂诉至法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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