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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运用谋略把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17:32 新华网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认真总结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下阶段工作,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分别在辽宁沈阳、海南海口、江苏南京、河南郑州召开片会。片会分别由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有关领导召集主持。

  11月23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成员、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江苏南京
召开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片区会上对全国公安机关提出要求,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侦破难度大的特点,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综合运用侦查谋略,采取专案专办、异地用警、异地审讯等手段,强化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攻坚能力,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真正达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目的。

  张新枫说,对黑恶势力犯罪,一定要坚持“打早打小”。对发生在娱乐场所、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案件要快侦、快破,震慑犯罪。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综合运用侦查谋略,除恶务尽。一要实行专案专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般由地市公安机关直接侦办,跨地、市或侦办阻力大的,由省级公安机关牵头侦办或直接侦办;要抽调政治、业务素质高的民警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组,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办公、统一食宿;案件侦办过程中,必须始终严格办案纪律和保密制度,从信息的收集、反馈、案件分析研究,到具体的抓捕方案、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关押等各个环节,要周密安排。二要采取异地用警、异地审讯等超常规措施,减少办案阻力。三要综合运用侦查谋略和手段。对一些以公司化运营方式、组织头目隐藏较深的黑恶团伙,要讲究侦查策略,积极经营,适时破案;要把握破案时机,做到擒贼先擒王。四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防止因程序不合法造成办案工作被动;要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特征搜集证据,在收集个案证据的同时,还要用证据证明其是组织行为,用证据证明该组织对当地经济、社会秩序的破坏事实;对首要犯罪嫌疑人和重要骨干成员的审讯要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其在法庭上翻供。五要公正、文明执法,严禁刑讯逼供。切实加强对打黑除恶民警的引导和教育,使他们在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灵活运用侦查谋略和手段、获取证据等方面下功夫。

  参加四个片会的各地“打黑办”相关负责同志形成共识,下一步要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泛收集黑恶犯罪线索。各级政法机关要继续加强线索核查、侦查破案、案件起诉和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推动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更大的实效。工作中,要注重查办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注重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要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为主体、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与组织、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形成打黑除恶的整体合力。(来源:人民公安报 记者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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