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原副书记用捐赠掩贪污真相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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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2:0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武汉11月25日电(通讯员樊斯坦 易绍政 记者晓亮) 将政府炒股利润截留一部分,用于自己投资炒股;为防事情败露又指使他人签订“捐赠协议”来平账,11月23日,湖北省公安县原县委副书记杨政法因贪污、受贿470余万元,被荆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8月,杨政法在任公安县常务副县长时,根据县领导的安排由
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杨政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 樊斯坦 易绍政 晓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