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北京见义勇为大学生案犯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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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6: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李京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大学生阻止小偷盗窃被刺死亡”的案犯库尔办江·于素云日前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据悉,库尔办江·于素云今年24岁。2005年4月29日,他与同伙在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路南侧夏家胡同过街天桥处对放学途经该处的周某行窃,被与周某同行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秦某发现,秦某当即对他们的盗窃行为进行制止,库尔办江·于素云持刀猛刺秦某胸
北京市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库尔办江·于素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案发后被害的秦某已被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