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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致166人死亡矿难责任人明日接受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8:08 华商网-华商报
陕西铜川致166人死亡矿难责任人明日接受判决

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张贴的公开宣判公告 本报记者陈有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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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铜川讯(记者 陈有谋)今日是铜川陈家山“11·28”矿难两周年纪念日。明日,致166人死亡的矿难责任人———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双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将在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2004年11月28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矿难在社会上造成极大影响,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
度重视。矿难发生后,该矿原矿长刘双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司法措施。今年6月28日,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刘双明、王有军均表示忏悔,并向法庭递交了“悔过书”。

  昨日下午,记者在耀州区人民法院门口看到,该院张贴的公开宣判此案的公告非常醒目。公告称:定于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一楼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双明、王有军重大责任事故一案。

  据悉,由于该案影响重大,从审理到宣判都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关注,这也是该案审理5个月后才宣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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