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致166人死亡矿难责任人明日接受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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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8:08 华商网-华商报 | |||||||||
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张贴的公开宣判公告 本报记者陈有谋摄 本报铜川讯(记者 陈有谋)今日是铜川陈家山“11·28”矿难两周年纪念日。明日,致166人死亡的矿难责任人———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双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将在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2004年11月28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矿难在社会上造成极大影响,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
昨日下午,记者在耀州区人民法院门口看到,该院张贴的公开宣判此案的公告非常醒目。公告称:定于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一楼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双明、王有军重大责任事故一案。 据悉,由于该案影响重大,从审理到宣判都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关注,这也是该案审理5个月后才宣判的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