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原司长郝和平受贿藏枪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1:2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昨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根据法院予以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四家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

  郝和平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5年7月被立案侦查期间,检察机关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其中有4支气手枪和1支转轮气手枪。对于这些非法持有的枪支,律师曾为其辩护:称郝和平的动机是出于对枪支的爱好而收藏,而且当时误认为是玩具枪。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和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又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昨天,郝和平之妻付玉清同时被判有罪,56岁的付玉清曾经是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主任,一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付玉清一起,曾以

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以上赃款、赃物已追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