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最高法:正确适用法律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9:3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一日电(记者朱大强)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涉矿山生产安全刑事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熊选国副院长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适用法律,努力增强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司法能力,着力提高审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司法水平,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熊选国指出,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
益,关系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有利于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熊选国强调,要严格依法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涉及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

安全事故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以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要严格执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对于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高发势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5,050,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生产安全”的相关新闻
我省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双下降" (2006-10-09)
上海检查节前生产安全 (2006-09-30)
辽宁省将出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管办法 (2006-09-13)
湖南醴陵发生5起爆竹生产安全事故12人死亡 (2006-06-20)
北京四区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标 (2006-06-16)
大连市海上养殖生产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200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