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高考作弊案3名疑犯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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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1:48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蒋敏 成一平 卿尚兵) 利用微型摄像机、无线耳塞等设备在高考中作弊,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到法律制裁。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30日,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官扬、陈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被告人郝巍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初,官扬、陈野商量利用高考作弊挣钱事宜。官扬联系到郝
高考期间,郝巍等人和“枪手”进入考场,采取用手机发送选择题答案、利用针孔摄像头传送试卷图像的方法,把高考内容发送给官扬,并由他协调场外“枪手”,根据发回的图像把答案做出,再由官扬通过互联网上的“QQ群”把答案发布出去。在酒店等候的家长从QQ上接收答案后,通过电话告诉考场内的考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