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海南分行原行长助理违规放贷4500万获刑5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1:5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海口12月5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蔡卓群) 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期间,唐小平利用审批贷款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唐小平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今年43岁的唐小平出生于海南省琼海市,捕前系中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9月,一公司向中行海南省分行申请贷款4500万元用于住房开发。该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