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左云5-18特大透水事故12名涉案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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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6:02 山西晚报 | |||||||||
本报12月5日讯 (记者王少斐) 左云张家场乡新井煤矿“5·18”特大透水事故,造成56名矿工死亡。今天,大同、灵丘两县法院依法判处12名犯罪嫌疑人有罪。 其中,原左云安监局工会主席张永祥、原安监四站站长周平和原安监二站站长刘晖,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该县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斌、原监察科长边志强、张家场乡原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郭玉、李
据了解,这是我省近年来查处煤矿事故背后渎职犯罪,处罚人数最多的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