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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寿螺事件患者起诉肇事酒楼索赔3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13:29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石岩)食用了福寿螺制作的凉拌螺肉,台湾人杨先生被确诊为“广州管圆线虫病”。由于蜀国演义酒楼不愿赔偿杨先生的经济损失,杨先生昨天将酒楼诉至朝阳法院。记者今日上午获悉,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这是“福寿螺事件”发生后,患者首次通过诉讼途径向酒楼提出索赔。

  杨先生称,今年6月23日晚上,全家人来到蜀国演义酒楼劲松店就餐。在服务员的推荐下,杨先生等人点了凉拌螺肉。当时,女服务员称菜的原料是“海螺”,而且“已经用开水灼过,可以放心食用”。

  10多天后,杨先生因剧烈头痛和发烧先后在劲松

医院、协和医院、朝阳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多家医院治疗,但均未查出病因,病情也未见明显好转。

  后来,又经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北京友谊医院诊治,最终确诊为“广州管圆线虫病”。由于病情严重,已造成颈髓脱髓鞘改变及神经损害。

  同时,一同进餐的杨先生的父母、妻子和不足两岁的女儿也相继发病。

  杨先生认为,由于蜀国演义酒楼出售未彻底加热的福寿螺制作的凉拌螺肉,北京已发生大量广州管圆线虫病确诊病例,北京市卫生局也将此判定为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因此,蜀国演义酒楼应对自己和家人患病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蜀国演义酒楼不愿作出赔偿,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近26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

  据了解,蜀国演义酒楼此前曾解释称,该店之所以没有同意杨先生的索赔要求,是因为杨先生无法提供相关票据,并无法说清结账数额。蜀国演义酒楼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酒楼是否未给杨先生开发票”一事,酒楼方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再发表答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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