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中级法院原院长刘家义受贿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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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7日17: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2月7日电(记者 周立民)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家义涉嫌职务犯罪案7日在滁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刘家义接受包括多位法官在内的贿赂90余万元,接受案件当事人贿赂后重罪轻判、通过工程建设受贿也是其重要敛财渠道。 刘家义现年60岁,去年12月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检察机关查明,刘家义在
据滁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向刘家义行贿的人员中,包括阜阳中院12位法官。他们有的被提拔到下辖的县、区法院任院长,有的任中院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利辛县有5位乡镇领导也曾为职务提升向其行贿。其他行贿人均为建筑承包商和案件当事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