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医院原院长受贿28万获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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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1:46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 (凌晨 易水寒) 12月4日,由浙江省安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医院原院长王荣根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吉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荣根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安吉县医院通过招投标向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590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医用核磁共振设备,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理李某为了感谢王荣
2005年6月,安吉县医院通过招投标向宁波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以305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螺旋CT机,宁波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为了感谢王荣根的帮助以及希望能够早日结清货款,于2005年8月送给王荣根人民币5000元。在2004年至2005年担任安吉县医院院长期间,王荣根共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28.5万元人民币。 今年11月9日,王荣根受贿案在安吉县法院开庭审理,12月4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