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撞伤交警疑犯一审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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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2:1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邢台电(记者 张会武)无证逆向驾驶,在被交警查处时拒不接受检查,反而加速行驶致使驾驶的车辆撞上执勤交警。12月6日,该案在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肇事司机赵军起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力3年,附带民事赔偿47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27日,被告人赵军起无证驾驶冀E06255(未检)蓝色五菱面包车,沿钢铁北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被民警发现并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后,非但未停车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军起在市区内无证、逆向驾驶机动车辆,被交警查处时拒不接受检查反而加速行驶且不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却放任危害事故的发生,致使驾驶的车辆撞上了执勤交警,造成了执勤交警重伤并构成一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且在刑罚完毕以后5年内又犯,故应从重处罚。 据悉,受重伤交警孙树格目前仍在北京接受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