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南塔鞋城雇凶杀人案宣判3人死刑5人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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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4:14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王欢)昨日,曾轰动沈城的涉黑涉恶团伙预谋的“南塔鞋城雇凶杀人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该团伙9人中,3人被判死刑,5人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被判无期徒刑。
此案曾于2005年被沈阳警方列为“打黑除恶”案件之一。 雇凶打砸同行罪行累累 压低遮阳帽、统一戴白色口罩、手上紧握砍刀、棒球棒…… 去年6月7日10时许,“全副武装”的数名男子闯进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南塔东街的盛强航空货运站,对该站工作人员及办公室内物品打砸,致使被害人刘某(卒年48岁)、赵某(卒年40岁)死亡,武某等三人重伤。 原来,沈阳人邹志刚因航空货运业务一事,与该货运站的负责人宋某产生矛盾,遂勾结李宏伟、张涛等人预谋对其报复。 邹志刚,1961年出生。1981年因为斗殴被劳教三年,1990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三年,1996年因制造和私藏枪支被劳教一年六个月。 因同样竞争原因,邹志刚与李宏伟、张涛等人预谋,还对与宋某合作的另一伙伴———沈阳威宇航空货运站进行报复,并于2005年5月28日8时许,在东陵区南塔公园前,由张涛等人持刀将该货运公司员工王某等两人殴打致重伤。 据检察机关指控:邹志刚因北京市中运达货运有限公司经理孟某拒绝同其进行货运合作,便勾结李宏伟等人对其预谋报复。2005年4月22日21时30分,邹志刚、李宏伟等人持砍刀来到该公司,对员工吴某和正在办理业务的客户杨某进行砍打,并损坏办公室内物品。 此外,2003年邹志刚向他人借用一只猎枪及10发子弹,而后一直藏匿持有。 9名成员互揭老底儿 今年8月8日,此案在沈阳中法一号大法庭公开审理。 能容纳700人的法庭座无虚席。被害家属年近八旬的王老太,握着拳头双手颤抖着狠狠地说,“我要听听他们怎么说,要看看他们的下场!” 邹志刚等9名被告人被依次押解到庭,对于指控,邹志刚极其平静地翻供道:“(指控的一切)我没参与,没指使!” 公诉人:可有证据证明,是你雇用了李宏伟等人去打砸货运公司啊? 对此,邹志刚始终没能回答上来。 而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邹志刚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借枪,为了装样子呗!我也不会用枪啊,就藏起来了……” 公诉人反问:“你买枪就是为了藏起来的?” 邹志刚支吾地表示:“啊……嗯!” 身为第二被告人的李宏伟,同样翻供称:“我没参与打人,我就负责开车。” 他的话,在第三被告人张涛口中,被揭了实底儿:“他打人了,事先踩过点儿呢,还叫我们教训他们(仇家同行)” 身为邹志刚司机的张涛,参与了三起打砸伤害案件,但对于邹志刚雇凶伤人的具体细节,他则含糊地表示:“我不清楚!” 庭审中,团伙9名成员互揭老底儿,为的是减轻自己的罪行。 昨日,涉黑涉恶的南塔鞋城雇凶杀人案在沈阳中法进行了一审宣判。 邹志刚等9人面对判决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