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律师提请司法精神病鉴定 法庭未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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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2:36 华商网 | |||||||||
华商网讯(特派记者 王甲铸)汉阴“7-16”特大杀人案嫌疑犯邱兴华今日上午在安康市铁路法院进行二审。11时35分,庭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控诉双方在庭审中的辩论围绕邱兴华杀人动机是否是因“熊万成调戏其妻子”以及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病展开。公诉人认为,邱兴华在案发前后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其是个正常人,应该负完全刑事责任,而辩护律师张桦则通过邱兴华的几个不合理行为想要证明邱兴华
在庭审结束时,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