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原公安局长李国和滥用职权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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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14:39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12月8日电 (记者卜云彤) 无辜村民竟成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海南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近日被检察机关起诉。 今年7月19日,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因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被海口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在此之前的6月23日,东方市公安局原纪委书记陈文吉、大田派出所原所长章生贵已被逮捕。
2000年7月24日下午5时许,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在东方市大田乡零公里处开枪击伤大田乡新宁坡村村民邢亚盖。为了掩盖问题,东方市公安局硬把邢亚盖定为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邢亚盖及其家属为此多次申诉上访,但东方市公安局久拖不结,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做出任何处理。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被告人李国和身为东方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不正当行使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非法拘捕无辜受伤的群众邢亚盖;非法搜捕无辜群众的住宅,制造虚假搜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现场;提供虚假新闻内容,误导当地新闻媒体把无辜群众邢亚盖当成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失实报道;在明知邢亚盖不是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已经被解除看押的情况下,仍签发了内容失实的调查报告,继续错误认定邢亚盖是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导致邢亚盖被伤害案件没有得到正确处理,严重损害了国家声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滥用职权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陈文吉、章生贵“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触犯上述条款,“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