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广西环江原交通局长伙同财务合吞公款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19:01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2月9日电(记者 张爱林)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交通局原局长莫仕维几次将黑手伸向工程资金,并与单位出纳谭峥嵘和会计韦威平共同非法侵吞公款39.6万余元。12月7日,广西河池市中级法院对这起贪污、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莫仕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谭峥嵘和韦威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9月,韦威平以提取水毁工程管理费的名义打了两份报告,莫
仕维审批同意后,让谭峥嵘从单位工程款专户上提取了7.6万元,随后3人对这笔款项进行私分。

  1995年12月下旬,莫仕维又指使交通局某助理工程师虚列四笔水毁工程计价单,共计13.2万元,除将其中的1.6万余元作公路补助外,莫仕维以送给上级领导等名义取走8.6万元,最后莫仕维等3人将剩余的款项连同“小金库”其他收入余额3.3万余元进行私分。

  2000年3月,莫仕维在调离县交通局局长岗位前,得知交通局“小金库”还有17.1万余元未处理,便指使时任会计的韦威平按照自己拟好的分配数额列出分配方案,韦威平、谭峥嵘各得4万元,余下归自己所有。

  同年5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审计局在对莫仕维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这笔资金不知去向便进行追查。莫仕维等4人见无法隐瞒,便将私分的款项全部退回,后被收缴县财政。此外,法院还查明莫仕维收受贿赂3万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93,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侵吞 公款”的相关新闻
安徽滁州国税局一名科长涉嫌侵吞公款356万元 (2006-11-29)
原农行湖南分行副科长侵吞公款155万元获刑 (2006-11-28)
甘肃嘉峪关公审文管所5名女职工侵吞千万公款案 (2006-10-31)
男子侵吞公款隐姓埋名10年 结婚生子难逃法网 (2006-09-16)
重庆忠县邮耗子侵吞公款30余万元获刑14年 (2006-05-17)
男子为帮女友还赌债仿冒领导签字侵吞公款 (200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