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公安部严禁转借警车 非法装警灯涂装警车将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16: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1日电 中国公安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警车牌证。

  对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非法生产、买卖、使用以及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强制拆除、
收缴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和警车牌证,并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98,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警车 使用”的相关新闻
重庆警车开道 禁止使用方言 (2006-02-17)
重庆规定警车开道禁止使用方言 (2006-02-17)
四川省高等法院颁布五条禁令规范警车使用 (2005-06-21)
浙江首次出台警车使用规定 警车上路不得乱超速 (2005-05-11)
湖南规范警车使用管理 严禁为非警卫活动开道 (2004-12-30)
省公安厅出台警车使用管理四条禁令 (200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