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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科医生:邱兴华若是精神病不会有痛苦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9:27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球) 一夜之间连杀10人的邱兴华案目前已经结束了二审,邱兴华的妻子向陕西省高院提出司法鉴定请求,但遭到陕西省高院的拒绝。对于此案,国内五位法学家公开呼吁法庭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昨日,国际知名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专家、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科主任高北陵博士接受本报专访时,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熊万成已死不应成为拒绝鉴定的理由

  高北陵表示,从其家属提供的情况来看,邱兴华对妻子和孩子都非常疼爱,努力打工赚钱养家糊口,曾是一位称职的好父亲,但他最近二三年变化很大,日常表现猜疑焦虑,脾气变得暴躁无常,常大发雷霆打骂妻儿,这与正常人是有异的。

  “从精神病

司法鉴定的角度来讲,邱兴华最主要的杀人动机还是怀疑道观住持熊万成对其妻子进行了调戏,怀疑配偶有外遇。这与精神病‘嫉妒妄想’的临床表现症状相符,如果道观住持并未与其妻有染,这就是典型的‘嫉妒妄想’精神病患者”。而且,邱兴华称杀死熊万成后,之所以又连杀其他无辜9人,是因为“自己无法逃脱”。高北陵分析认为,“邱兴华的报复行为太过度了,当时根本没有逃命,而是在现场活动了很长时间,剜心肺炒熟喂狗,还在墙上血写‘该杀’等字眼,与正常人的思维方式完全不一样,这与其自称的‘无法逃脱’相悖。”

  记者提出现在熊万成已死,可能会给司法鉴定造成不小的难度时,高北陵表示,询问邱兴华妻子是否遭遇调戏,能会出现比较片面的回答而不利于了解实情的真相,但这不应成为拒绝鉴定的理由。

  法院未经鉴定即判死刑值得商榷

  高北陵介绍,精神病司法鉴定主要通过四个方面来分析,一是司法鉴定专家依据经验来分析判断,二是对当事人进行心理测验,三是对当事人及其家人和周边亲近的人进行调查,四是询问当事人了解情况。

  “邱兴华的妻子提出申请坚持要做司法鉴定,更应该依照程序公正的原则来做司法鉴定。邱兴华在存在精神疾病症状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仍不对其进行鉴定,有关法院未经精神疾病鉴定就对其判了死刑,法院的做法值得商榷。应尽快由权威机构对邱兴华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看邱兴华是否能辨认、控制自己的行为,以确定邱兴华是否为精神病患者。”

  对于邱兴华案被害人家属所承受的伤痛,加上基于杀人偿命的朴素报应观念,希望判处邱兴华死刑的心理期待成为民间的主要观点。高北陵反问记者:“对邱兴华的司法鉴定关乎他的命运,如果邱兴华被证明是一个精神病人,杀了他人们能够获得那种‘坏人’遭到报应的快感么?精神病人会有受到报应的痛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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