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农民冒充警察骗得75万获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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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5:19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2月15日电(记者王义)在短短两年时间内,重庆市云阳县农民胡贵生频频冒充警察骗取家乡父老的血汗钱近75万元。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胡贵生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查明,今年26岁的胡贵生是重庆市云阳县盛堡镇人,由于家庭贫困,胡贵生读了三年小学后辍学,13岁时南下广东务工,曾因盗窃被判刑6个月,后一直混迹街头。
从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期间,胡贵生在广东中山等地随机拨打电话到重庆云阳、万州境内的居民家中,假称自己是警察,询问被害人家庭情况。当得知被害人家中有子女在外务工后,便虚构其子女在外地因贩卖或携带毒品被警方抓获等,并假冒其子女的声音与被害人通话,要求被害人拿钱取其子女。 胡贵生以此手段先后诈骗袁素英等28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74.9万余元。案发前胡贵生将袁素英等4人的诈骗款项共计2.47万元退还。去年12月4日,胡贵生在云阳县被抓获归案。 法院同时责令胡贵生退赔违法所得赃款72.5万余元,发还张成菊等24名被害人。对公安机关扣押的胡贵生违法所得的财物予以追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