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年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前将调查其人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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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4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12月19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明年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未成年被告人人格调查制度。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之前,将聘请社会相关人员对未成年人犯罪前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报告将作为法庭审理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那些平时表现好的初犯、偶犯、主观恶意小的被告人,法庭将酌情予以从轻判决。 据介绍,法院将从群团组织、学校、居委会等单位,聘请独立的调查员来完成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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